本报讯(记者 梁超) 11月13日,陈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一根鹏程老北京肉蒜肠,但在次日食用时发现在肉肠顶部有黑色不明物体。前天下午,鹏程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还没有见到实物,无法确定为何会出现该情况,但消费者可以先行在超市进行赔偿。 11月13日在物美温都水城店,陈先生花7.8元买了一根密封包装的鹏程老北京肉蒜肠。14日,陈先生准备食用的时候,发现在肉肠的内部有黑色的物体,“我看了看,像那种动物的触角,很可能是苍蝇”。
前天中午,陈先生带着这根肉肠来到物美超市。该肉肠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11月8日,保质期为60天。而在肉肠的顶部,可以看见不明的黑色物体,与肉肠颜色明显不一致。物美超市当天值班的陈经理在查看该肉肠之后,向陈先生提出了以一赔十的赔偿方案,“这个应该是质量问题,我们按照规定是10倍赔偿。这也是厂商能给出的最高赔偿额度”。但陈先生拒绝这一赔偿方案。双方经过协商,陈经理表示可以赔偿200元,但陈先生未予接受。
鹏程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食品现在仍在消费者手中,他们无法进行鉴定,也无法确定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食品包装完好,消费凭条也在,可以先行在超市进行10倍的赔偿”,而后将食品交由超市转交给厂商,“我们会组织相关生产部门进行监测,查明不明物体为何物,以及出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