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雅萍)昨日,广州市质监局发布信息,近日联合工商等部门,接连于白云区查处3个食品类窝点,扣押相关涉案物品一批。此外,此前查处并移交司法部门的白云区太和镇龙归永兴村无牌手袋厂生产假冒“LV”手袋案获法院宣判,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50万元。
主犯被罚50万元
据市质监局介绍,今年4月,市质监联合公安在白云区太和镇龙归永兴村无牌手袋厂现场缴获手袋529只和制假设备一批,货值近900万元,6被告人被抓获。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后近日获法院宣判,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50万元,其雇佣的5名员工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分别判处1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处罚金7万元。
酱油包装化工染料避限制
市质监局还公布,在一宗无证生产“酱油精”投诉中,投诉人称某窝点内发现罐装有黑色液体的产品并发出浓烈的酱油味。
质监人员马上到现场进行核查,经初步检查判断,涉案的黑色液体并不是酱油,而是工业用油漆,但染料容器外的标签却显示“酱油”的字样。该点负责人称标签打上“酱油”二字是为了在物流公司可以减低运输成本。因为如果是化工料,则属于危险化学品,对运输车辆、运输数量都有限制要求,而写“酱油”就没有了这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