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双十一”购物狂欢节落下帷幕,支付宝[微博]的成交金额达到191亿元,200多家天猫[微博]店铺单日销售额突破千万元。不过有些店铺的购买记录显示,有同一用户大批购买促销商品,有同行质疑这是促销店铺在刷销量,对此天猫总裁张勇[微博]称已经关注到此类情况,查实后将按照商城规则进行处理。
■爆料:一天刷1300万是真是假?
昨天,一则微博在网上引起巨大反响。一位名为“杭州……孙××”的博主发微博称:“累死我了,通宵帮某品牌刷单,我一个人一共刷了1300万。”很快有网络媒体注意到这条微博并转发,并被作为有天猫商家刷销量的又一佐证。
不过,记者昨天联系上该网友,得知他只是杭州一家设计公司的工作人员。他称这条微博内容“只是开个玩笑”,实际上他和他所在的公司并不是天猫商家的“托儿”,“我只是吐槽”。11日晚间,该网友还发微博称明年要在天猫上“挂一个100亿价格的产品上去,勇夺销量第一。”
当记者追问他是否清楚有天猫商户在刷销量时,这位网友表示,“你去这些卖家的店里翻一下购买记录,结论需要你们自己下。”
■旺铺:6万元鹅绒被一下买10件
尽管上述博主自称只是吐槽,但少量产品的热销却有些蹊跷。
某家纺品牌天猫旗舰店的购买记录显示,11日凌晨1点刚过不久,该店里的一件59998元的鹅绒被遭到“抢购”,其中一位用户一出手就是10件,“花60万元买10床被子,这也太阔绰了,”网友感慨。
很快有天猫卖家发现,在几家交易额排名居前的旺铺均出现了异常购买行为,要么是同一位用户多次购买同一件商品,要么是一位用户一次就买下多件同一商品,而且都是价值不菲的商品。
电商行业人士指出,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该品牌的线下经销商趁着五折促销来天猫“进货”,但也有可能是该品牌为了提高交易额而找来的“托儿”。
■释疑:商户为何花钱搏出位?
在天猫上的商家每做成一笔交易,都是要按销售额的固定比例付给天猫技术服务费的,也就是俗称的“提成”。按照天猫规则,这一比例按照商品品类从2%到5%不等。
这就是说,商户找“托儿”来店里买东西提高销售额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果1000万元商品是商户自己买单,那么就要付给天猫至多50万元的交易手续费,商户为何要烧钱来刷销量?
熟悉天猫规则的人士指出,在“双十一”销量领先的店铺能够得到天猫的“奖励”,奖励可能是更好的展示位置,或者是在流量方面的支持等,而销量额过低的商户则有可能被挪到人气相对较低的“分会场”,因此商户才有了刷销量的动机。
此外,“双十一”当天共有2.13亿独立用户登录淘宝和天猫,相当于中国网民数量的一半,商户如果在交易榜上排名靠前,相当于做了个品牌广告,因此为了“搏出位”,即使付出些交易手续费也在所不惜。
■天猫:将处理商户刷销量行为
商户找“托儿”刷销量负面效应不容忽视,一是可能让想买商品的买家买不着;二是破坏公平,让其他不刷销量或刷不起销量的天猫商户“受伤”。已经有商户表示,天猫是刷销量的受益方,因此不排除天猫默许这种行为的可能。
天猫总裁张勇11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天猫已经关注到某些品牌商刷量事件,天猫正在对此进行跟踪,暂时还没具体信息可以透露,但如果查实商户的刷销量行为,肯定会按照规则做出处理。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商户刷销量行为很难查证,除非是商户在“托儿”付款后以各种理由取消交易并退款,这样没有实际交易,会留下证据。商户如果按照正常网购流程收款、发货,很难判断买家到底是不是“托儿”。
昨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淘宝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也正在就“刷销量”问题进行内部自查。但由于涉及大量数据统计,预计一两天内会有明确说法。
■律师:刷销量属不正当竞争
如果天猫商户存在恶意刷销量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界定呢?IT法律专家赵占领表示,商户刷销量通过虚假交易得益属于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民事责任,其他商户可以对此进行起诉。
“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他商户不太可能拿到系统交易数据、买家信息等具体证据,起诉很难,”赵占领指出,更为可行的办法是向工商部门举报,让工商部门来查商户是否存在刷销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文/本报记者车利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