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药监局:一旦监测到口头误导消费者、夸大宣传,将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查处
■新快报记者 庞倩影 见习记者 柯强
针对东阿阿胶存在的把“桃花姬阿胶糕”食品包装成保健品进行销售一事(详情请见10月24日新快报报道的“东阿阿胶3年9次提价桃花姬食品当保健品卖”)昨日记者也咨询相关部门,广州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监测到产品涉嫌口头上误导消费者、夸大宣传的话,就有虚假广告的嫌疑,将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来查处。
在新快报10月24日的报道中,记者通过调查即发现,虽然在“桃花姬阿胶糕”的外包装上只看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字样,并没有出现保健品应有的“食健”相关标识,但东阿阿胶广州直营店人员和官方商城的客服都称,这是保健食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也对记者表示,据查实“桃花姬阿胶糕”未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对此,东阿阿胶投资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在“桃花姬阿胶糕”产品的包装号上,公司都有明确标注,其属于食品,并不是保健品。对于外界的质疑,公司工作人员也显得很无奈,“我们也已经听说了有销售人员将该款产品当作保健品进行销售,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定位和标注都是符合相关规定,所以相信这次事件对于公司的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此,公司也不会发布相关澄清公告。”
但令人不解的是,在东阿阿胶的官方网站上,却出现与上述不符的情况。打开该公司官网最新动态一栏时可发现,一篇由公司原创的“桃花姬阿胶糕刷新纪录”文章,在其开篇第一段便明确写道:“桃花姬阿胶糕作为公司保健品的主打产品,近期销售形势喜人。”
一会儿说保健品,一会儿说食品,东阿阿胶的行为让人摸不着头脑。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广州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虚假广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在产品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暗示自己是保健品,明明是食品却模仿药品或者保健品来销售,这种一经发现则应马上查处;另一种则是产品在网上或者是销售人员口头上,夸大宣传,若被监测到确实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则会联合工商等部门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