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全面了解泳装产品的质量状况,安徽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该类产品的省级监督抽查,共抽取30组样品,经检验,23组样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76.7%。
经调查,有7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明示的里料纤维含量与实际不符,二是里料纤维含量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不合格产品的标称标称生产企业涉及义乌市雅琪诗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奥莎服饰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市金顺制衣厂、深圳市定和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兴城市锦蓉制衣厂、杭州卓依雅服饰有限公司、葫芦岛佰晟达服饰有限公司。
质监部门表示,纤维含量是决定面料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起着引导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作用,纤维成分与标注不符实质上就是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的原辅料进货没有严格把关,及没有验明原料的成分含量,胡乱标识,以及个别企业为获取不正当利润,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