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富子梅)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对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清理整顿以来,全国工商机关督促相关企业共撤除违规标识115万件,监测广告194万条(次),立案查处533件,实体市场中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势头得到遏制。
但近期,互联网上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推销商品的现象大量出现。这些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政府形象。为此,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国新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清理整顿方案,决定自9月29日开始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据悉,此次清理以大型网络商品交易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知名的搜索引擎类网站、门户网站及团购网站、销售烟酒粮油等商品的著名企业自设网站为重点,对在互联网上滥用“专供”、“特供”或类似内容销售商品、发布的商品信息、广告进行全面清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出现利用国家机关或类似内容的名义宣传“特供”、“专供”;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有关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
此次清理整顿行动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表示,将总结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商品包装、标签滥用“特供”、“专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