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尔:不予维修是因客户违反合同不交尾款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崔云飞)“卖出的机器有问题,他们咋就不管了?”近日,孙先生向本报反映,从济南海格尔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数控等离子切割机后,自安装至今故障频发,无法正常使用,该公司却不予维修。该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安装调试后一切合格,后期不予维修是因客户违反合同不交尾款所致。
做农业机械生意的孙先生,2012年3月10日从该公司订购了这台机器,直到5月2日,该公司才将机器送至青岛进行安装,此间拖延时间达20天左右。机器送至,但孙先生发现,该机器不仅没有购机发票,甚至连说明书也都没有,出于对该公司信任,他仍让工作人员对机器进行了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3天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其无法将此工作完成,该公司将于几天后,指派其他人员为其安装。机器安装完毕后,孙先生发现,该机器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我要切圆的,它弄出来却是椭圆的”,孙先生说,该机器安装后,存在大量问题,设备托料架损坏,设定切割6毫米钢板时,总自动退出程序,喷枪无法上下移动等很多问题。
孙先生说,向该公司反映后,该公司也曾派出人员对机器进行维修,但此后却不再回应,“他们连电话也不接了”,自安装至今,该机器安装、调试已耗去68000元钢板材料。现在他希望将该机器退回,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机器安装时间延期,是因客户迟迟未验货导致,为压低价格,购买机器时,客户要求该公司不开具发票,该公司不存在拒开发票问题,该情况都已在合同中写明,机器在送达时,也都配有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机器安装后,工作人员检测运行正常,客户在调试报告签字。按照合同约定,机器调试完毕后,客户应将购机尾款上交该公司,但该客户却屡次拖延。
此期间,该机器等离子电源不知何因出现问题,该公司怀疑为操作失误导致,但仍积极与厂家协商,免费为客户维修。此后,客户仍反映机器存在问题,该公司提出先上交一半尾款(5000元)后给予维修意见,但客户至今仍未将该款项上交,基于以上原因,该公司未再派出人员对机器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