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采集的猪肉是普通猪肉,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无公害猪肉的标准,但作者却用‘绿色猪肉’的标准去判定,结论肯定是错误的。”
早报记者 吴志刚
近日,一条题为“南京农业大学研究发现南京市场上猪肉铅超标率达38%”的微博引发网友关注。早报记者16日22时许从南京市委宣传部获悉,经调查,该网友引用的文章中所使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差错,导致结论错误。该论文作者已承认引用标准错误,南京市猪肉并不存在铅超标的问题。
实名认证微博“举报”
16日7时,网友“环保董良杰”发微博称:“南京农大动物学院研究员随机检测南京市场上猪肉,发现南京猪肉铅超标率达38%。”之后还有一段短评:“铅超标可致暴力、降低智商。铅在食物链上传递,猪变更蠢无所谓,人吃多了会变得凶狠又愚蠢。”因为该网友系微博实名认证用户为“原美国夏威夷大学环境专家董良杰”,短时间内这条微博就被大量转发。
据介绍,该微博发布后,立即引起“南京发布”注意,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多个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论文作者张冠李戴
据调查,引发争议的论文是由南农大动科院研究生于2011年7月25日撰写。该名研究生在南京部分超市及农贸市场购买了13份鲜猪肉,每份约100克,经其实验室购买的微波消解炉消解后,用该学院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进行测定。分析数据表明铅含量最大值为每千克0.131毫克,参照农业部《绿色食品肉及肉制品》给出的铅限量标准每千克0.1毫克,得出了 “南京部分猪肉中存在一定的铅超标现象,超标率达38.46%”的结论。
南京市委宣传部称,该论文存在明显问题。首先,检测实验室不具权威性,该实验室是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未经法定部门计量认证,也未通过质量机构认证,本次采样未按规范实施,且样本量过少。其次,研究论文结果判定依据引用不当。该研究采样13份,铅含量最高值每千克0.13毫克,作者判定结果是错误地引用了绿色食品“肉及肉制品”标准,即猪肉铅含低于每千克0.1毫克。而按照国家鲜畜肉卫生标准,猪肉铅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应为100%合格。
“作者采集的猪肉是普通猪肉,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无公害猪肉的标准,但作者却用‘绿色猪肉’的标准去判定,结论肯定是错误的。”一位专业人士称。
据了解,论文作者及所在学院均承认论文结论错误,“由于本人对猪肉质量标准缺乏全面了解,从而得出这一错误结论。正确结论应为‘南京市此次抽检猪肉全部符合无公害猪肉的标准,61.54%符合绿色猪肉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