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消费者想要钱”说法遭否认 消费者:得到说法可不要赔偿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王宝静)针对一消费者对沃尔玛阳光新路店售出变质肉食的投诉,本报近日来进行了连续报道。目前,该事件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沃尔玛方面对该纠纷陷入僵持的一系列解释,消费者提出不少反驳意见。
15日,当初的举报人李先生表示,昨天下午,沃尔玛阳光新路店一负责人曾经给他打电话,当李先生再次提出让对方出具书面道歉以及情况说明时,该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对此表态的权限,因此李先生认为其投诉尚无进展。
就李先生的相关说法,沃尔玛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等待工商部门调解。对于李先生的某些说法,该负责人笼统地表示“双方说法不一致”。其称最初消费者不想走法律程序,后来又想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再以后则只希望要钱。
沃尔玛方面对该事件有无拿出处理意见?对此,该负责人称该意见尚无法明确,并解释称这是由于他们提出10倍赔偿以及报销医疗费方案后,李先生还有其他要求,但他的要求又迟迟定不下来导致。
当就以上说法向李先生求证时,他在电话中表示,自己一直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这在他此前提交给工商部门的有关材料中,可找到有关证据。李先生称不接受沃尔玛方面解决方案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方没有正视问题。对于沃尔玛对其“希望要钱”的说法,其反驳称“如果他们能给出正面道歉和说法,我可以一分钱的赔偿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