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过期巧克力 顾客腹泻索赔遭拒
投诉:黄小姐于9月30日在天河区车陂的卜蜂莲花超市天河店购买了一罐31.8元的品牌巧克力,10月3日晚上,黄小姐吃了巧克力之后,突然出现呕吐腹泻的情况。“吃的时候就觉得巧克力的味道有点油腻,和平时的不太一样。”黄小姐仔细查看包装罐,发现巧克力的最佳食用为2011年11月15日之前。4日早上,黄小姐到超市讨说法,当时超市值班经理称,可以帮黄小姐垫付医药费用,并让她去省级医院检查后,持相关证明到超市即可得到赔付。6日,黄小姐拿着医药单回到超市时,经理却称需要跟巧克力的供应商协调才可以付费。最后该经理告诉黄小姐,让她自己与商品供应商协商,黄小姐觉得难以接受。
回应:超市该品牌巧克力供货商工作人员表示,黄小姐买到过期巧克力的情况,可能是因为在清理过期商品过程中出现了疏漏。此外,该工作人员认为黄小姐的肠胃反应有可能由其他原因导致,黄小姐需出示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身体不适确实是食用了过期巧克力才可得到赔偿。
(跑腿记者 张若然 实习生 陈万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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