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元儿童乳钙片陷“乳矿物盐”添加风波
专家称关键在于外包装是否明确标注食用对象
乳业专家认为,乳矿物盐进入了“新资源食品目录”,对于婴幼儿群体以外的消费者应该不存在安全性问题。 南都制图:刘寅杉
乳矿物盐,一种本来对中国消费者来说非常陌生的名字,在过去的这个九月,成了很多爸爸妈妈们最为关注的关键词之一。之前不断有消费者或媒体爆料称,市面上包括奶酪等多种儿童食品中均标注含有“乳矿物盐”的成分,涉及众多大小不一的厂商,包括光明、蒙牛皆有产品名列其中,最近又有合生元的某款儿童乳钙咀嚼片名列其中。然而,有专家表示,乳矿物盐并非毒药,作为“新资源食品”,只是不适合婴幼儿食用,关键是相关产品的外包装上必须要有所标注,否则就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乳矿物盐不适合婴幼儿
南都记者查阅卫生部2009年12月22日发布的“2009年第18号公告”,该文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然而,在关于乳矿物盐的内容中,明确标注“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一位不愿具名的营养学专家告诉南都记者,根据卫生部2007年12月1日施行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是指在我国无食用习惯且符合食品基本属性的食品原料,包括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前述专家具体分析说,首先,新资源食品是食品的一类,必须符合食品的基本属性,尤其是安全性,可以说它是一类特殊的食品;其次,它既然是新资源食品,就有其独特之处。跟传统食品相比,新资源食品“在我国无食用习惯”。
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南都记者,奶酪在制作过程中,必须要用到盐,然而,一般来讲,婴幼儿不适合吃奶酪,如果有关产品没有标注清楚,就有误导消费者之嫌,然而,乳矿物盐既然已经进入“新资源食品目录”,对于婴幼儿群体以外的消费者,应该不存在安全性的问题。
相关厂商作出澄清
在乳矿物盐添加这个问题上,光明乳业此前在其官网上声明,“为避免138g(6杯)小小光明宝宝奶酪产品在包装上给消费者带来误导,目前我们已将市面上的产品全部回收,我们为此对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
合生元也于昨日10月9日在其官网做出澄清,它声称,其微囊乳钙咀嚼片是针对具有咀嚼能力、3岁以上儿童开发的
食品,其原料乳矿物盐属于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中正式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该产品在包装盒上明确标示“有咀嚼能力的3岁以上的儿童方可食用本品”完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合生元在该声明中还指出,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中批准将乳矿物盐等7种物品列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按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0765、GB10767中对婴幼儿人群年龄段的明确定义,婴幼儿是指0-36月龄(即0-3岁)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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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乳矿物盐?
乳矿物盐是以乳清为原料,经去除蛋白质、乳糖等成分而制成。其中含有丰富的钙、磷和少量的蛋白质、脂肪、乳糖。其营养价值在于保留了牛奶中的大量矿物质,尤其是钙,含量在23.0%-28.0%之间。因为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体质存在差异,所以目前的有关乳矿物盐的安全性数据是否适用于东方人还有待证实,而且由于婴幼儿抵抗力与消化吸收能力远弱于成年人,因此这类新资源产品是不能向婴幼儿食品添加的。
南都记者侯睿之 实习生潘少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