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杨青 见习记者 牟冲) 28日,市民张先生从大润发超市买的一瓶“坛坛乡精制剁辣椒”里发现了头发,经过交涉,超市按原价退给张先生7.7元,但超市以“负责人当时不在店内”为由没有立即道歉。同时,顾客还说超市竟提出此事如报道将追究责任。
9月25日晚,市民张先生从滨城区大润发超市买了一罐“坛坛乡精制剁辣椒”,9月28日中午张先生拿出剁辣椒准备食用,“我把罐盖子处的外包装纸撕掉,不经意间瞥见玻璃罐里好像有点黑东西,仔细一瞅竟然是根细长的头发。”罐身贴着的标签上显示生产日期为2012年8月13日,制造商为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隔着透明玻璃罐,一根细长的黑色头发清晰可见。
28日下午,张先生带着问题剁椒来到大润发超市,“服务中心的人说给我换一罐新的,我没同意,他们就让我到一楼服务台找工作人员解决。”经过交涉,超市工作人员解释按规定“退一赔一”,如果顾客不要商品,也可以退钱。
张先生最后接受了超市提出的“退一赔一”的解决方案,要求不要商品要现金,并要求超市经理当面道歉。超市方面答应了张先生的要求,给了张先生一罐剁辣椒的钱共7.7元,但解释说“由于主要负责人当时不在店内”,不能立即来道歉,只能让张先生先留下联系方式。
据张先生讲,随后超市工作人员让他填了一份顾客意见表,写明事情经过。填完后,工作人员又拿出一份表格要求他填写,表格上处理一栏写着“此事到此为止,双方互不追究,如有照片或文章报道,将追究责任”之类的话。“我一看就生气了,我还没听到道歉呢,怎么就事情结束,互不追究了?不让照片或文章报道是什么意思,还要追究我责任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