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央行昨天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在发行方面,强调购卡实名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以及限额发行制度。央行这一表态,暴露出购物卡实名制一年多以来,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国家七部委去年5月颁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如今政策出台超过一年,国庆中秋双节在即,有记者发现,政策的执行非常不到位。按照《意见》的规定,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但实际情况却是,在上海的一些商场,不管购买什么样的购物卡,都不需要出示证件。还有一些地方,登记形同虚设,根本没人检查。《意见》规定,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这项规定的确限制了大额购物卡的购买,但是1000元以下的购物卡销售却反而火爆了起来,有消费者像蚂蚁搬家一样多次、多处购买,既不用登记证件,也不用逃避检查,拿这样的购物卡送礼,跟之前并没什么太大的不同。
同时,还出现了虚开发票,购物卡变身文具等现象。另一方面,购物卡的销售商也在想尽办法留住消费者,比如,在沈阳的一些商场,购买购物卡,甚至有返点。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世文表示,如果商家严格执行实名购卡,可能引起消费者的反感,从而导致客户流失,没有哪位商家会傻到自断财路,因此在没有严厉处罚措施的情况下,部分商家自然会迎合消费者,以简单的自行登记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无限量地推销发卡。逢年过节送礼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有企业的负责人说:“买东西未必能买到人家喜欢的,购卡送礼方便省心。”管理上看,购物卡管理涉及税务、财政、人民银行、工商、商务等多个部门,属于多头管理。
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说,《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对各部门的职责规定较为笼统,“目前社会上也没有看到商家因执行实名购卡不力而受到处罚的公开通报,只打雷,不下雨,自然有令难行”。
一些专家认为,总体来看,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当前商业预付卡市场存在的问题,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容易滋生金融风险,必须加大执法整治力度。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购物卡市场每年产生的巨额现金流相当于一笔巨大的“沉淀资金”,这数亿乃至上百亿元的资金,对于商户来说,意味着巨大的经营操作空间。“如果拿去做投资,出现投资失误、资金亏损等情况,购卡人的权益将无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