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伟 实习生 肖红丹
随着双节临近,单位发放各种福利、走亲访友馈赠礼品的人越来越多,大街小巷的“礼品回收”市场也开始变得繁忙起来,一些手机配件店等也加入到礼品回收行列。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等七部委曾出台规定,实行购物卡实名制,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实名购卡成空文,回收购物卡生意依然火爆。
回收购物卡利润大
27日上午,记者调查发现,在历山路上的报纸摊点、泺源大街上一些手机配件店也兼做起礼品回收、购物卡回收的生意。还有一些经营烟酒的商店也在做烟酒回收的生意。公交站牌旁边、小区的电线杆上,礼品回收的小广告也多起来。
历山路上一店主陈先生说,烟酒、购物卡是每年礼品回收的主打品种,但是今年节前回收的烟酒数量明显不如去年多,大多数来卖的都是超市购物卡。
“购物卡回收市场火爆,主要是因为利润空间比较大。”一位业内人士说。记者采访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各大商场发放的购物卡都有收的,收价有的只给8.7折、8.8折。对于购物卡转手的价格有的店家不愿意透露,有的店家表示“一般93折—95折就卖了,如果生意比较好的,一天挣成千上万都有可能。”
实名购卡成了空文
据了解,为了规范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管理,2011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等七部委曾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实行购物卡实名制,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27日,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了多家大型商场、超市了解到,购卡实名制缺少监管,各商家都是随机应变,很少有严格执行规定的。有的商场推行的购物卡面值最高为1000元,这样就避免了实名购卡的限制。有的单位批量购买,也只是登记一次性购卡人的名字,具体到谁使用,则无法确定。“现在缺少相关规定,就算登记了,也不知道谁来看,最后消费的时候也不实名,实名制购卡没啥意义。”一商场售卡工作人员介绍。
一些回收卡的人也称,正因为实名购卡成“空文”,持卡人将卡交给他们回收套现,也就无从查起,这也使得“回收”生意仍然不断,根本不能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