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项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一项中,标明为“禁用” 实测结果一栏则标注为“红色印花部位在实验范围,被检物上检出标准规定所禁用的芳香胺。其名称为2,4-二氨基甲苯,含量为28mg/kg。” 孙仲民提供的编号为WT124077248的检验报告
检验结论一栏中写道:“该样品经检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要求。” 孙先生展示其送检的沃尔玛的问题童装。
其从沃尔玛买来的童装经检测含致癌芳香胺染料,至前晚该款童装 仍在沃尔玛一些店内有售,沃尔玛暂无回应
晶报记者 肖宇/文、图
曾是沃尔玛供货商的市民孙先生报料称,沃尔玛一款童装送检被证实使用了致癌芳香胺染料。同时,采购环节也存在严重问题,只要供货商签定保证书,承担被检不过关的一切后果,问题商品仍可在沃尔玛商场内上架。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沃尔玛中国总部,但对方暂无回应。
原供货商:
送检童装含致癌物质
“我从事纺织行业20年,经营着一家纺织品公司,对于服装方面是否存在质量的问题,自然比普通市民更为敏感。”指称沃尔玛童装含致癌物质的孙仲民告诉记者,他所经营的深圳铭康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曾是沃尔玛的供货商。但因双方合作有不愉快的经历,孙仲民还以违约为名将沃尔玛告上了法庭。
“凭借多年的经验,我可以通过童装上散发出的刺鼻气味,来判断是不是问题童装,如见到有这样的童装,就掏钱买了送检。”正由于双方交恶,孙仲民开始盯上沃尔玛,并很快发现,沃尔玛商场内一款男童短袖T恤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孙仲民告诉记者,8月6日,他在宝安金海路沃尔玛分店购买了一件男童短袖T恤送检。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期间送检机构还要求另送了一件样品。8月16日,孙仲民拿到了检测报告。“事实证实了我的猜测。”
检验报告:
测出禁用芳香胺染料
孙仲民告诉记者,他送检的部门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而该机构通常也是沃尔玛供货商送检部门。
记者从孙仲民送检的童装上看到,童装标签上的款号与检验报告一致,售价为49.9元,品牌为“best wear”,其生产厂家标明为东莞添翔服饰有限公司,其中一张标签上还贴有黄色的沃尔玛降价标贴。为了证实童装确实购于沃尔玛,孙仲民出具了所有与童装相关的电脑小票及小单。
孙仲民说,作为普通消费者,遇到这种事很可能知难而退,一是因送检成本很高,二是检测项目难以选定。而他送检童装一事,一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利,二是要警示沃尔玛。他表示,他还会长期盯住沃尔玛。
不过,质检部门称,个人送检样品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只能作为参考,与执法抽检所得出的检测报告不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应。
记者暗访:
该款童装沃尔玛
景田店有售
孙仲民所指称的问题童装是否仍在销售?前晚9时许,记者对福田区景田沃尔玛进行暗访。由于服装换季,短袖童装已经很少在售卖。不过,记者仍然在童装货架找到了一件与孙仲民送检的一模一样的童装。
“虽然价格比较便宜,但我并不会在这里购买童装,一般会选择在专卖店购买。”在采访过程中,一名自称沃尔玛工作人员的女子称,她并不太认可商场里的童装质量。她告诉记者,她曾经为孩子买过一件,可是穿过几次后,衣服就开始掉线。
沃尔玛:
未就此事做出回应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深国投广场的沃尔玛中国总部了解情况,前台负责人表示会帮记者联系相关负责人,但记者等候多时仍不见有人接待。随后记者致电该公司一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不清楚此事,让记者联系另外一名负责人。当记者拨通这位负责人的电话时,对方询问记者是哪家媒体,并称沃尔玛与媒体关系一向很好,会尽快处理此事。
不久后,一名吴姓经理出来接待记者,但并未回答记者问题,在索要了记者名片后表示,稍后会给记者一个答复。但至昨晚9时记者截稿时,沃尔玛仍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内幕
“供应商签了保证书,问题商品照上架”
对于自己在沃尔玛所买送检T恤含有致癌物质一事,孙仲民把问题矛头指向了沃尔玛的采购部门。他指称,采购部门滥用职务之便牟利,内检出问题,一般会对供货商罚款,但只要供应商签定了保证书,问题商品仍可正常上架销售。“作为供应商,所有商品都必须送检,而且沃尔玛也会抽检。但抽检存在很大随意性,甚至走过场,全凭供应商与采购部门的交情。”
为了证实沃尔玛是否存在这种情况,孙仲民出示了一份保证函的传真复印件。该复印件为孙仲民所经营的铭康达纺织品公司对沃尔玛就4款商品做出承诺,表示“因洗水标注明错误,如大货销售期间出现相关物料及辅料质检不过关情况,一切后果由我司负责。”保证函签署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孙仲民说,他出具了保证书后,这四款商品就算过了关,在沃尔玛不再抽检也不会下架。
为了证明自己曾为沃尔玛供应商的身份,孙仲民还出具了一份他与沃尔玛签定的合同复印件。孙仲民告诉记者,该保证书不只他一家曾签定过,其他的供应商也是如此,但问题童装供应商是否也因质量问题与沃尔玛签定过保证书,他表示无从得知。
相关链接
可分解芳香胺可致癌
国家禁止用于纺织品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因色泽多样、制造简单、价格低廉而被大多数中小纺织服装生产企业运用到面料制作上。
对于纺织品安全方面的指标,可分解芳香胺的毒性和致癌性远强于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制成衣服后,不但不溶于水,而且无色无味,无法消除,这种染料在与人的皮肤接触后,可引发多种恶性疾病、吸收致癌。
长期穿着含可分解芳香胺(偶氮)染料的衣物,其固体和蒸气都能通过皮肤迅速进入体内,轻者会出现头疼、恶心、疲倦、失眠、呕吐、咳嗽等不良症状,重者则会导致膀胱癌、输尿管癌、肾癌等恶性疾病,且潜伏期长达20年之久。
2006年1月1日,我国首个纺织品强制性安全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施行,将23种能致癌的有毒有害物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列入监控范围,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纺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