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购物卡成为不少单位给员工发放福利的首选。昨日上午,记者以为单位办理购物卡的名义走访多家商场和超市,发现实名制的执行情况不一,但基本是走过场,不用身份证照样能办购物卡。
2011年5月,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购卡1万元以上必须实名制,单位团购超过5000元应转账。
同年11月,国家商务部公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10000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
昨日上午10时许,在一家连锁超市钟楼店,记者询问购买购物卡是否需要身份证,能不能现金结算时,工作人员表示:“不用看身份证,只要有个身份证号码就行。”一名工作人员说,购物卡的面额从50元至1000元不等,使用支票、银行转账和现金都可以办理。
中午,记者在西门外一家大型超市的办卡处看到,柜台前围满了前来办卡的市民,其中两位女士拿着百余张购物卡正在清点。“要给单位员工办购物卡,需要提供什么手续?”听到记者说想办理100多张、金额为1000元的购物卡时,超市的工作人员直接拿出一张购物卡办理申请表让填写,上面有购买人的姓名、电话、申请总金额、身份证号码等多个信息栏。当记者询问需不需要身份证时,工作人员的答复却是:“不用,只要提供所要办理的购物卡数量和金额就行。”
随后,在西梢门附近一家大型商场,记者看到会员之家墙上悬挂的公告上称,个人一次性购卡50000元以上,单位购卡5000元以上须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内容,但当记者向工作人员咨询时,却得到了不一样的答案。
不过,在走访中,记者也发现有些商场也在严格执行办卡规定。在钟楼附近一家大型商场,集团销售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个人办理购物卡必须提供身份证,企业办理5000元以上购物卡须提供营业执照等和经办人身份证,同时,超过限额以后就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支票或银行转账。(记者 李卓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