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实名制执行一年
钻空子
节假日临近,各商场受到利益的驱动,在购物卡实名制方面常出现“打擦边球”的情况
调查
记者昨日暗访发现,春熙路商圈三家商场,一家严格执行,另一家变通执行,而最后一家无需实名登记
去年5月,国家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对大额度的购物卡办理作出了实名制的要求。眼下中秋、国庆将至,记者昨日在暗访中却发现,成都市各大商场对大额度购物卡实名制要求的执行力度却各有不同。在执行力度较为宽松的商场,购物卡办理业务明显更为火爆。
商场执行力度不一
昨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成都市春熙路的一家大型商场。在该商场的购物卡办理点,去年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的相关公告依旧贴在墙上。
“我们单位想办理6万元的团购卡,可以直接现金支付,不记名办理吗?”记者以单位需要办理团购卡为名向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而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大额度的购物卡办理现在必须进行转账登记,不能使用现金支付”。
随后,记者来到了不远处的另一家商场,以同样的名义咨询该商场负责办理购物卡的工作人员。“这种大额度的团购卡办理按理说我们是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的。不过要是每张卡的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话,也可以不登记。”该商场的工作人员透露,购物卡实名制的要求在具体执行时可以存在一定的灵活度,如果顾客愿意适度调整每张卡的额度,依旧可以进行不记名办理。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第三家商场的购物卡办理处。刚进入购物卡办理点所在的大厅,就发现该商场的购物卡办理处明显比前两家的人气火爆不少,前来办卡的人络绎不绝。为了让顾客有序地购卡,商场还搞了一个排号系统。记者排了一个号,发现在前面等候的人已达100人。不过,前台咨询处的工作人员指出,在此办理购物卡,即使超出规定的额度,也可进行现金支付,不必进行实名登记。
实施细则仍待完善
由于不记名购物可能方便变相行贿,以及可能造成金融监控漏洞引人担忧。为此,去年5月,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要求单位办理团购卡超过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同时使用转账方式购卡时,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登记。
然而一年多过去了,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购物卡实名制在现实操作中仍时有“钻空子”的现象发生。特别是节假日临近,各商场受到利益的驱动,在购物卡实名制方面常出现“打擦边球”的情况。
“缺乏具体的监督管理机构、顾客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实名办卡过程有时较为繁复等原因造成了购物卡办理实名制难以得到彻底落实”,成都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零售业者指出,目前,购买购物卡的人很大一部分都是以送人为目的,即使办卡实名制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与落实,但如果在消费的时候不实名,还是很难从根本上杜绝灰色交易和变相行贿。
而记者在商场也注意到,目前到一些大型商场购物的顾客中,用购物卡消费的占了很大一部分,他们构成了商场营业额的主力军,但这些卡的来源,不会有人过问。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要想彻底杜绝购物卡乱象,实名制的具体执行规则以及相关配套细则仍待进一步得到完善。
华西都市报记者屈咏梅实习生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