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上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热线受理了消费者投诉1873件,有关食品的投诉是本周投诉的热点。
其中,食品预付券使用过程中受阻问题较为突出。市民付小姐反映,她持有某品牌食品店的蛋糕券,9月8日去门店欲领取蛋糕时,工作人员却告知她,现在蛋糕券只能领月饼。
对此,市消保委认为,预付券是购买者预先向商家支付费用而取得的权利凭证,从本质上体现了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发售预付券的商家理应按券面所列向持券人提供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商品或服务,在有效期限内无法提供,商家即为违约,就应主动承担违约责任。沈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