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欣弘馆遭消费者投诉质疑其广告宣传夸大其辞,公司给出解释。本报记者 丁嘉 摄
奚女士今年4月底在某知名晚报上看到荣欣弘馆“中国家装1号”“建筑面积70装修总价为49888元”后心动,不久于5月11日在荣欣弘馆国际文定店与承接方签署协议书并交付5000元定金。但奚女士8月18日看到荣欣弘馆给的预算价格达到6.8万元,几经协商也需6.2万元,遂要求荣欣弘馆退还大部分定金。
文定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业主家是二次装修,施工内容中有拆旧、修复等项目,故价格会比49888元稍贵。不过经本报协调,奚女士9月10日下午拿到了4500元的定金退款。
本报记者 俞韡岭 见习记者 蔡娴
读者投诉:我被装潢公司的广告“忽悠”了
“建筑面积70的二室二厅,按装修市场行情,各家精打细算后报出的装修总价一般在7.8万元上下,团购价也要6.3万元左右,但408号(荣欣北实景馆样板房)明码标识的装修总价——49888元”,看到今年4月28日荣欣弘馆在知名晚报上就“中国家装1号”的宣传广告时,奚女士不禁心动。
而当她看到5月4日又一则关于“70国内外一线品牌全包价(仅限5月)49888元”的整版广告刊登在报纸上时,决定就找荣欣弘馆对她家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
奚女士告诉记者,在5月11日和荣欣弘馆签署“成品装潢展示中心协议书”前,曾三次去实景展示中心并多次询问装潢费用是否如报纸上所说一致,都得到了业务员蔺先生肯定的回答。“他还告诉我,我房子建筑面积57,装修费用甚至还可能低于这个公开报价。”奚女士说。
就这样,奚女士作为委托方和荣欣弘馆签订协议书,并交付5000元定金。但当时奚女士发现,协议书上的定金原本为“1000元”,而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超过两个月未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本协议自动终止”,但业务员将定金金额改为“5000元”,将两个月时效改为“半年”。奚女士称,当时虽心中有疑惑,但认为“自己是外行”,也没多加思忖。
记者了解到,8月11日荣欣弘馆派人到奚女士家测量房屋尺寸,并于8月18日将预算表让业主过目。但奚女士发现,装修报价比报纸上宣传的高了约1.8万元,包括管理费、拆旧费、成品保护费、材料搬运费、杂支费等。“之后我和他们将价格降至6.2万元,但仍与广告宣传的报价差距较大。”奚女士曾找到文定路店经理助理陈先生要说法,但她称陈先生对此事态度并不积极。
奚女士为了要回4500元定金(同意500元为人工费),不再找荣欣弘馆装修,遂向与本报合作的新浪上海维权频道(@上海维权投诉)反映。
荣欣弘馆:是因为装修内容不一样
就奚女士对报价高的疑惑,荣欣弘馆文定路店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家装1号”的报价是根据一个建筑面积70,套内面积51样板房所定,但施工内容是从毛坯房开始施工的“常规装修”,而奚女士家因为是二次装修,“施工内容包含拆旧、修复等方面”,因此具体施工时所用施工材料就和毛坯房装修不一样。“如果施工材料不包含在‘49888元’里的就要加钱”,这位负责人说。
至于定金是否该退还,这位负责人称业主应根据合同办事,“协议书上有声明如果我们对房屋进行测量的,定金不予退还。”而对于定金金额及协议书有效期限被修改一事,他解释称:“1000元定金指的是签订协议书的当月就对房屋进行测量,但实际测量时间是在8月份。现在的定金是双方表示诚意,因此加到5000元。有效期限也是一个道理。”不过对于“表示诚意”的说法,奚女士并不认同。
不过经记者协调,这位负责人愿意退还奚女士4500元定金。而奚女士的家人也在9月10日下午在荣欣弘馆文定路店拿到退款。
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装修前要把明细讲清楚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直言,家装公司的宣传广告容易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变得“面目全非”,除非每个施工项目都和广告上宣传的一模一样,否则很难像广告中所言一定只需49888元。
“每户人家的房型不同,装修风格不同,特别是二次装修在套餐上可能还会加上诸如折旧费、墙面处理费等。此外,如果装修材料上出现变更,那广告上的价格更是‘面目全非’了。”相关人士表示,无法证实荣欣弘馆存在不实宣传的行为。该人士建议,业主在装修前一定要多个心眼,和装修公司就各工程明细“搞搞清楚”,以免日后“讲不清楚”,此外如发现实际产生的费用比承诺得高,如要施工就要和装修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老罗帮你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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