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云飞
“开发商延期交房近两年,不赔付违约金,凭啥催着交尾款?”李霞(应当事人要求使用化名)近日向本报反映,2008年购买济南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房产”)开发的楼盘后,开发商延期交房近两年,在未向业主发放违约金的情况下,开发商却要求业主交纳剩余的5%房款。对此,永兴房产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未向购房者发放类似通知。
交款通知仅有银行账号没有单位
2008年4月左右,李霞向永兴房产交纳60余万元购买了该公司一套房子,由于是预先付款,李霞保留了5%的购房款未交给永兴房产,双方购房合同写明,永兴房产应在2010年12月底向购房人交付房屋,如未按时交房,永兴房产应支付购房人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房屋交付前,购房人必须补交剩余的5%购房款。
到交房日期时,永兴房产无法向李霞提供房子,直到2012年9月6日,永兴房产向李霞发放了一张交房通知书,通知书大致内容为,购房人交纳剩余的5%购房款后,该公司可为购房人发放所购房子钥匙,交付房子。等待了4年的房子终于交房了,但看着通知书李霞却高兴不起来,她说,通知书仅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没有公司地址等其他资料,“如果我打过钱去,谁能证明是我给的呢?”
未赔付违约金凭啥催着交尾款
并且,对于是否应该交纳3万元左右的尾款,李霞也有自己的看法,她说,由于该公司延期交房近两年,按照之前合同约定,永兴房产应退还其近4万元违约金,“违约金都比尾款多,为什么还让我交钱?”为此,李霞曾打电话向该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对方表示,由于材料及建筑工人工资上涨,该公司建筑成本增加,现无法向其发还违约金,违约金款项可在日后“慢慢”赔付。
工作人员的答复并未让李霞满意,她表示,由于所购房屋一直未能交房,她与家人一直在外租房居住,每月房租就需2000余元,逾期近两年交房,已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永兴房产理应赔付违约金。并且,虽然该楼盘现在可以交房,但并未达到交房条件,楼内除水电外,有线电视、煤气及暖气等至今没有开通,向该公司询问时,工作人员总以“以后联系,慢慢解决”回复。
李霞说,虽然永兴房产表示房屋现在可以交付,但她对此仍不放心,据其了解,永兴房产该批所建两栋楼房,共有100套左右的房子,两栋楼的房屋建筑证等3个证件,该公司至今仍未办理完毕,“我就担心,钱交了,开发商不管了,手续不全我们怎么办?”
从未发放类似通知
记者就此向永兴房产方面求证时,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从未下发过李霞所说的通知书,“谁发的就问谁”,对记者提出的违约金等问题,对方不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