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品牌店内,建议穿着年龄为1岁半到2岁的婴幼儿服装吊牌上,竟然标着“儿童上衣”,安全标准也是B类。
中山仍见超标产品在售
婴幼儿服装新国标实施一月
本报讯 (记者幸琦昕摄影报道)从今年8月1日开始,国家对3岁以内婴幼儿服装的安全要求全面提高,必须满足服装安全A类要求才能上架出售。日前,有媒体曝出部分城市仍在出售非A类婴幼儿服装,那中山的情况又如何?
记者昨天走访发现,无论是超市、百货商店、外贸店或者是专卖店,都仍有不达标产品在售。其中,记者在利和广场某品牌专卖店内,也发现了部分安全类别为B类的婴幼儿服装。
仍有商店掺杂非A类婴幼儿服装销售
在位于利和广场的某品牌专卖店内,上架的绝大部分的婴幼儿服装已经开始执行新国标,即服装安全A类要求。但是,夹杂在大堆大堆的服装中,记者仍不难找到多款标示着“GB18401 B类”的婴幼儿服装产品,也就是服装安全B类产品。
据专卖店的一名销售人员向记者解释,记者收集到的多件产品均为8月1日前上架的商品,至今仍有少量未售出,因此才会出现问题,8月1日以后上架的产品均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另外,关于产品下架的问题,销售人员说,“产品下架需要公司通知,我们不能擅自下架产品的。”
记者再走访了吉之岛、沃尔玛以及大信商圈的多家婴幼儿用品店,发现店内均有非A类安全婴幼儿服装在售。而且,店家多数都不清楚新国标的要求,因此进货的时候就没有留意吊牌上的标注。有部分商家则称因为是小本生意,不可能旧货不清全部扔掉,因此坚持继续销售超标产品。
部分36个月内婴幼儿服装吊牌未按新国标标注
然而,记者在采访时又发现了两个蹊跷的问题。首先,在该店内童装部同一货架上,同款式同颜色同产地的产品,竟然执行两个标准。记者留意到,该店内部分建议穿着年龄为1岁半到2岁的服装,以及3岁到4岁的服装,吊牌上所执行的标准均为A类,但是建议穿着年龄在4岁以上的服装,吊牌上所执行的标准则为B类标准。
记者取出两件标示着不同安全标准的童装向销售人员咨询,两件童装的差异何在。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同款式的童装,并不存在质量差异,只是大小不同罢了。那为何会标注出两个不同的安全类型呢?对此,一脸“茫然”的销售人员拿着两件衣服反复核对以后,仍无法给出一个解释。
另外,记者还发现,这部分婴幼儿服装的吊牌也未能符合新国标要求。根据新国标规定,婴幼儿产品的适用年龄上限为36个月,适用身高为100cm。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但是记者在该店内调查发现,虽然部分服装吊牌上建议穿着年龄为36个月以内,但吊牌上却写着“儿童上衣”,并执行B类标准。
多数家长不知新国标为何物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大部分的家长也对新国标表现得一无所知。邓女士带着不满周岁的孩子在商场内挑选入秋衣服,对于挑选的标准,邓女士表示首先看的是款式,然后就是手感。而至于选中后是否会留意衣服上的吊牌,了解衣服所执行的安全标准,邓女士则表示从来没有这样的习惯。
记者在一家童装店内守候了大约半小时,其间一共有27位客人进店挑选。但是,27名顾客无一不是拿起衣服就先看款式,然后再用手感受衣服的质量,即使有部分顾客去查看吊牌也只是看衣服的价格,无一人注意到吊牌上标注的安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