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自家厨房变身地沟油加工厂 1年制售52吨

  漫画 吴志立   漫画 吴志立

  记者 彭玮蔚 实习生 陈洲平 通讯员 宋一异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油是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而猪油更是受到不少长沙市民的喜爱。但宁乡人唐谷明竟然用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炼制52吨“地沟油”,并将其中一部分销往市场。粮油店店主陈建新则在明知是“地沟油”的情况下, 仍购进500余公斤进行销售。

  昨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唐谷明、陈建新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一审判处唐谷明有期徒刑两年,罚款一万元;判处陈建新有期徒刑一年,罚款5000元。据悉,这是长沙首例开庭审理的涉“地沟油”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

  A 低价收购猪肉加工废弃物

  昨日上午8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可容纳数百人的宁乡县法院大审判庭座无虚席。宁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理查明,从2011年年初至2011年12月,唐谷明从宁乡县某肉类制品公司购进158吨猪小肠油、碎猪皮、猪碎肥等猪肉制品加工废弃物,在自己家中加工炼制油脂。

  “公司收购活猪,然后宰杀,把猪肉、猪油等有用的东西放进公司冷库冷冻,而剩下的废弃物就被唐谷明收走了,包括猪小肠油等东西。”该肉类制品公司一名股东说,“我们加工猪小肠时,不会要小肠上的油。因为小肠上有油,别人不会买;制革厂收猪皮时,也不要上面粘了油的,所以我们都要剔干净。剔下的这些废弃物,我们都不会放进冷库,因为很不值钱。”据介绍,从2011年开始,该公司按2.2元一公斤的价格,将这些猪肉制品加工废弃物卖给唐谷明。

  B 在家里建两个池子炼油

  在收购这些猪肉制品加工废弃物后,唐谷明将其运回自己家中进行提炼。据唐聘请的加工人员介绍,唐谷明家有两个提炼点,一个房间内有一个大的提炼猪油池,里面放提炼猪油的原料,池下放有煤炭;另外一个提炼点就是唐谷明家的厨房,由唐的妻子在里面提炼猪油。

  庭审中,检察机关提供了大量唐谷明家的照片。记者通过照片发现,唐谷明家不仅房屋老旧,而且卫生条件极差。但就是在这样环境恶劣的场所,唐谷明竟提炼出大量油脂,并将其销往市场。

  唐谷明炼油的原材料,主要是从宁乡县某肉类制品公司买来的猪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皮没清洗也没有刮掉毛,上面还有一些血和泥,就直接用来炼油。”唐谷明聘请的两名加工人员王必章和钟正升交代,“两个池子每天产油几百斤,质量不好,还有恶臭气味,是浑浊黄黑色的。炼油过程中,会添加一些消泡剂。生产出的油脂,有一部分被当地居民买去喂鸡,但大部分是唐谷明自己开车拖出去卖。”

  C 共提炼出52吨成品猪油

  据钟正升交代,唐的妻子炼的油质量稍微要好些,唐谷明夫妇平时自己也吃这些油,“我和王必章知道这是不能吃的,但是老板自己都吃这个,我们也就只能跟着吃。”

  唐谷明供述,2011年年初至2011年12月,自己在家里共提炼了52吨成品猪油,销售的价格分别为每公斤9元、12元、14元,其中每公斤9元的油质量最差。“这种油进货后没有清洗,猪油的颜色较黑。”唐谷明说,每公斤12元的猪油是挑选好一些、干净一些的肥肉炼的,猪油的颜色鲜亮些。

  在庭审时,唐谷明还辩称:“我以为这些油只是有点害、有点毒,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D “地沟油”主要卖给工地和盒饭店

  经查,唐谷明生产、炼制的“地沟油”,有一部分作为食用油卖给了被告人陈建新的粮油店。

  陈建新在宁乡县玉潭镇金亭路边开了一家粮油店,主要经营食用油、面粉、大米等。2011年8月,唐谷明上门推销自己炼的“猪油”,声称只要每公斤13元。“我之前销售的猪油,是从市场上采购冻猪肉自己炼制的,每公斤的市场价是20元。见价格相差这么多,利润很大,我便同意从唐处购进‘猪油’。”陈建新说。此后,唐谷明先后送来4次“猪油”,每次100公斤到105公斤。陈建新自己还去取了一次油,并在现场看到唐谷明提供的“猪油”是用猪肉加工废弃物提炼的。虽然陈建新发现了唐炼制的油有问题,但他还是将这些“猪油”销往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卖盒饭的饭馆。据调查,从2011年8月至12月,陈建新共从唐谷明处购进“猪油”500余公斤,先后卖出400余公斤,其余的已被工商部门扣押。

  在昨日的庭审上,陈建新一直狡辩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唐提供的是“地沟油”,并称自己今年已54岁,没文化,不懂得分辨“地沟油”。“你从事粮油销售多年,每天和食用油打交道,而且你去过唐谷明的加工店,真的看不出来这是‘地沟油’吗?”检察官的讯问让陈哑口无言。

  相关链接

  制售地沟油将追究刑责

  201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通知》。规定:“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141条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醒

  四招辨别地沟油

  据专家介绍,市民通过“看、闻、尝、听”四招即可鉴别“地沟油”。

  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料中的色素溶于油中,油才会带色;看沉淀物,其主要成分是杂质。

  二闻。每种油都有各自独特的气味。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

  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

  四听。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点燃并听其响声。燃烧正常无响声的是合格产品;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音的,水分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燃烧时发出“噼啪”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有可能是掺假产品。

  本报综合

 

相关新闻:

 
赞助商链接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新 闻

推荐排行热点
  1. 1白加黑等感冒药一次限购数量从5盒降至2盒
  2. 2质检总局:艾丽斯等24种电动自行车抽检不合格
  3. 3京沪高铁大量列车延误 因突发信号设备故障
  4. 4天下收藏节目引争议 王刚砸赝品被疑砸不少珍
  5. 5富贵娃新潮等31种玩具存缺陷 质检总局责令召
  6. 6首发集团超期收费 80名被淹受害车主索赔无门
  7. 71.5万雷达手表中轴生锈断裂 商家不退货引不满
  8. 8北京暴雨车险报案27459笔 保险公司估损约2.2
  9. 9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 可有效预防重婚骗
  10. 10广东省质监局通报古利古拉奶瓶正己烷超标
  1. 1一种原料造出7种名牌洗涤用品 一般消费者难分
  2. 2手机吸费软件引市民关注 用户吁提流量明细单
  3. 3记者调查称哈尔滨奢侈品仅口头保证 难辨真假
  4. 4雨润集团再现问题肉被查:含致癌病变淋巴结
  5. 5愚人节娱乐大众 "龅牙哥""茫
  6. 6假保健品延臻青胎盘素如何变身驻颜圣药
  7. 7“联合基因”涉嫌非法传销
  8. 8苏宁易购撤销订单另有隐情
  9. 9北京暴雨车险报案27459笔 保险公司估损约2.2
  10. 10宅急送屡遭客户投诉 物流管理条例执行难
  1. 1手机无上网功能 移动为何还收流量费
  2. 28月投诉报告:空调维修故障高发期
  3. 3天语手机充电被烧焦 受潮不保修
  4. 4志高空调制冷效果差 安装漏洞百出
  5. 5创维电视保修期内维修收费
  6. 6返利网站不返利 多数涉嫌欺骗
  7. 7小米降价700遭投诉 一代用户很受伤
  8. 8戴尔笔记本长“斑”厂家认定“物理损坏”
  9. 9苏宁易购频遭投诉 解决问题不及时
  10. 10美素奶粉被曝有异物
中国质量万里行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服务声明 |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2 - 2012 京ICP备1200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