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空姐网上“代购”化妆品逃税百万以走私罪获刑11年 网友困惑:代购就是走私?
海外代购,游走在走私罪边缘
晨报记者 张岂凡 综合报道
随着网店兴起,海外代购规模连年增长,其运作手法存在的灰色地带也使其不稳定性增大。日前,一则“离职空姐开网店海外代购逃税113万余元获刑11年”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案件细节披露后,也引发公众多重质疑。
对于这起案件,淘宝方面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该案件系个案,淘宝呼吁从事海外代购的商家,要自觉遵守法律,合法经营。法律界专家则认为,针对网店代购的法规亟待完善。
[案件回放]
代购店主以走私罪被起诉
据北京媒体报道,今年30岁的李某曾是海南航空(微博)公司空姐。2008年夏天,她在淘宝网(微博)上开了家名为“空姐小店”的网店,销售化妆品。李某起初从代购店进货,后来认识韩国三星(微博)公司高级工程师褚某,并通过他从韩国往国内带化妆品销售。此前,褚某就曾两次因携带大量化妆品从韩国入境受到罚款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某与褚某预谋,由褚某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由李某伙同其男友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通过李某、石某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牟利,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
检方认为,李某三人各自分工配合,共同逃避海关监管,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李某承认了罪行,但对部分事实提出异议。李某表示,她没有预谋逃避海关监管,只是不清楚带化妆品还要交税。此外,李某称,订单上的货物并没有全部带回国,有些化妆品在韩国机场就卖给了一个姓李的韩国男子,还有一部分货物是从国内代购网站上买的,涉案金额存在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方指控罪名成立,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李某、褚某和石某有期徒刑11年、7年和5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
[海外代购现状]
折扣很大,不知要缴税
综合青年时报、羊城晚报报道
随着网店的兴起,海外代购规模连年翻番,但运作手法的灰色和隐晦,也让这种商业模式有着越大越大的不确定性。
代购价格相对优惠
记者在淘宝商城上搜索发现,海外代购大多集中在名牌皮包、美容护肤品上。
以一款“LVSPEEDY30带肩带手袋”为例,国内专柜的售价为8650元,而网店代购仅需6838元,相当于打了7.9折。仅这一款商品,最近一个月已经成交15笔。另外一款“CHANEL经典款荔枝牛皮黑色金链购物袋”,国内专柜价为26000元,网店代购仅需15600元,相当于6折,而这些品牌在国内专柜基本上毫无折扣。
相对于名牌皮包,化妆品的折扣更大,有的能够打到6折,甚至更低。
导游、留学生都参加代购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络了几家“空姐代购”的店铺,客服人员均表示自己的货品为日本、韩国、新加坡、欧洲等地机场或DFS免税专柜购得。有的自称空姐的店主则直接告诉记者,“我可以代购,还有同事帮忙代购,只要我们可以飞到的城市都可以。”
按照相关规定,国外购买名牌包受到数量的限制,那么数量如此庞大的商品如何到达国内呢?
“不用担心我们的货源,我们有空姐、导游、留学生组成的代购团队,效率非常高。”一名网店店主自豪地表示。
据了解,各大航空公司均对空乘人员作出过禁止“捎、买、带”的规定。
在记者的问询过程中,无论是网店店主还是客服,均表示从国外代购没有缴纳过税款,有的甚至不知道需要缴纳税款。
海外代购模式面临两难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监测数据,2011年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 265亿元,同期增长120.83%,预计今年规模飙升至480亿元。但今年4月海关出台新规,所有境外快递企业须使用EMS清关派送包裹,直接导致快递公司上升价格,涨幅甚至达50%。此外,新政还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进行了调整,化妆品完税价格上涨,电子产品下调。而完税价格越高,需要交纳的税费就越高。此举明显提升了网店海外代购成本。
有业内人士指出,众多代购商家将面临尴尬境地,如果提高售价,将进口税转嫁给消费者,将失去竞争优势;如果不提价,所赚取的利润还不够缴纳税款。受此影响,不少海外代购商,特别是依附上游代购商生存的低端代购商要么选择自动出局,要么对代购商品作出调整。
一位互联网观察家表示,随着网店的兴起,这种代购规模已经连年翻番,但是在操作上还属于灰色地带,也让这种商业模式存在越来越大的不确定性。
代购逃税获重刑引发诸多疑问
“代购等同走私,很多人感情上接受不了”
空姐身份是否有帮助
因职业特殊,网店代购服务中多以“空姐”作为噱头
在许多公众眼中,空姐因为其特殊的职业,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具有从事代购的先天优势,在网店的代购服务中,也往往会以“空姐”作为噱头进行提示,以体现产品确实来自海外的真实性。晨报记者昨日在淘宝网上检索关键词“代购”、“空姐”,有2万余件商品,分多各类别商品,以箱包、化妆品居多。
这起案件中,李某曾经任职空姐的经历引起广泛关注。有人猜测其在任职空姐时就经常执飞往返韩国的航线,对当地免税化妆品市场就有所了解。此外,由于空姐的工作经历,李莫会对北京等国内机场比较熟悉,方便其从无申报通道携带代购品进境。
对于李某是否有依靠其离职空姐的身份,在案件中获得便利,目前司法机关并未对外公布。而据《北京日报》报道,李某从海南航空离职后,就一直在京处于无业状态。
量刑是否过重
法学专家认为,按照刑法规定,李某走私数额巨大,量刑不算重
根据海关的现行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的部分应按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和相应税率缴税。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门槛”在于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被视作走私行为,处行政罚款等处罚。如果超过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便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此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据央视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说,普通人对这个问题更多的是感情上的同情和怜悯,但事实上,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可处10年以上徒刑和无期徒刑,从认定的走私数额来看,确实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这样量刑11年不算特别重。”
韩玉胜补充说,走私和普通的偷逃税是有区别的,逃税罪是指日常经营活动中或者作为公民个人,逃避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款,而走私是一种特别的犯罪,指逃避海关监管,不缴纳关税的行为。案件中李某的行为属于走私,不能按照普通的偷逃税来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从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则上看,有明确的规定空乘人员要自觉遵守各国海关边防检疫规定,严禁“捎买带”行为,不得依靠航班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因此,作为曾经任职空姐的李某,以不知道化妆品要缴税为由进行辩解,是站不住脚的。
而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郝春莉律师则持相反观点,她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解释,“该案毕竟是一种较特殊的走私犯罪形式,事实存在很大的争议,法律认定上有疑难之处,在定罪量刑时应当更加审慎。”
海外代购是否违法
专家:对网上代购店应该将其纳入合法经营轨道
目前,随着网店的兴起,海外代购已经日趋平常。这起案件的判罚也立刻引发了公众对目前普遍流行的网络代购行业的关注和担忧,有网友不禁提出疑问“难道这些淘宝店主都要被判刑?”
海关总署监管司黄熠说:“(海外代购)商品价格低,为什么低,实际上是逃避了进口税。”
“代购就等同于走私,很多人感情上接受不了,代购和直接通过集装箱运进来是两个不同的商业模式,应该有两个不同的管理体系和税收体系来衡量。”中科院教授、网络经济专家吕本富说,目前,有两个方面需要思考,首先,如何规范网上的代购网店,能否有固定的小额纳税人制度来管理,既能使行业繁荣起来,也能使其进入合法的经营轨道,第二个方面,针对灰色地带,是否可以有个标志、标牌来界定,商品是从什么渠道进关的,这样网民也可以更清晰地去辨别“行货”和“水货”。
淘宝网昨日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件系个案,并非针对淘宝网所有代购卖家。淘宝网同时呼吁,从事海外代购的商家,要自觉遵守法律,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