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肖丹)本报9月4日的报道《ZARA竟卖不安全童装》刊发后,引起广泛关注。昨日,ZARA方面给本报记者发来回复,称已经进行整改,店内已没有非A类童装。
ZARA方面表示,看到报道后立刻进行了审查,发现是“标签贴错”造成了上述情况的发生。ZARA在回复中称,已经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调整,“目前所有门店2至3岁童装质量均为A类。”记者昨日再次到朝阳大悦城ZARA进行了探访,二层童装区已经找不到标着B类和C类的童装。
8月1日,新版国标将婴幼儿服装产品的定义由“年龄在24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改为“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根据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指标,服装被分为A、B、C三个安全级别,婴幼儿服装必须满足A类要求,且在标签上注明“婴幼儿服装 A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