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9月3日电 见习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钟紫薇 在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务工的4名工人,受雇于生产卷烟的黑窝点,在三个多月时间里就生产无牌香烟3000多箱600余万支。今天,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4名工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获七年至十一年刑期,并处罚金90万元。
2月中旬,被告人曹某军,李某群、李某会、张某连先后受他人雇请,来到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一废旧厂房内的生产卷烟窝点工作。据司法统计,自2012年3月初至5月9日,该窝点共生产无牌香烟3332箱、合计666.4万支,涉案金额达337万余元人民币。
今年5月9日,办案人员在该窝点查获烟支、烟丝和卷烟纸等物品的价值合计人民币419822.93元,4名被告人被当场抓获。案发后,该窝点老板至今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