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水元 市民裘女士家新买一台夏普彩电,出现了破音故障,多方反映后却未能换机。日前,本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热线记者现场采访后,夏普方面表示愿意为裘女士更换彩电。
7月21日,在大渡河路上某家电商场,裘女士通过以旧换新方式,以2745元购买了一台LCD-32LX330A型32英寸夏普彩电。7月22日,商家派人送货上门。7月23日,上海华联家维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派陆先生上门安装。
裘女士说,安装后试机时,她八旬父母就听到“咋咋”的声音,当时怀疑电视机质量有问题,希望能换货,陆先生要他们先看再说,如果有问题再向公司反映。
裘女士父母告诉记者,陆先生走后,他们进一步发现,电视机声音有破音现象,由于年岁已大,他们将声音开得相对高一点,但这时就听不清楚电视里的声音。这时,他们拨打陆先生留下的公司联系电话,对方说要有工作人员到他所在地附近工作时,才能顺便过来察看。
这一等,一直等到8月20日,在他们反复催促后,上海华联家维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才派人上门察看,察看后作出结论为:“上门查看,高音有破音(失真)”。据此,裘女士父母向购货商场提出换货,商场则说,按国家三包规定,该台新彩电已过换货期限,不能换货。
“我家彩电安装时就有破音,本来就在换货期限内,是上海华联家维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没有及时派人来察看,才使我们错失换货时间。”裘女士父母质疑,这样的局面,可能是商家有意而为之。他们遂联系夏普方面,对方说,他们在发现故障第一时间后,不该向上海华联家维服务技术有限公司反映,而没有向夏普官方反映,现在则不予受理。
记者现场采访时,放在裘女士父母家的那台彩电确实有破音现象。记者将有关情况向夏普官方反映后,夏普方面朱女士致电记者表示,已同意更换彩电。记者致电裘女士,她表示,双方约定于本周末更换彩电。对此结果,她表示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