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韩乐悟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29 日在全国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车用汽柴油产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虽然令人瞩目,但当前行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多个方面,涉及多种因素,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关系最为密切、反映最为集中的当属产品质量问题。
魏传忠直言,近年来,因汽柴油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发动机故障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2010年以来,更是呈现多发态势。
据媒体报道,2010年年初,包头一加油站公开销售劣质汽油,导致700多辆机动车受损,后经执法部门认定,劣质汽油来自山东地炼厂,硫含量严重超标;
同年4月,河南安阳部分加油站因外购93号乙醇汽油存在未洗胶质和锰含量超标问题,导致上千辆汽车受损;
5月,海南海口因两家民营加油站汽油存在未洗胶质、硫、苯含量不合格等质量问题,导致上百辆汽车受损;
也是同年5月,湖南岳阳多辆汽车添加93号汽油后发生故障。
今年2月至3月,云南昆明、贵州贵阳以及广西南宁因“化工调和油”导致相继爆发汽车“熄火门”事件,媒体报道受损汽车昆明达上百辆、贵阳超过400辆、南宁也有数百辆;
今年4月,江苏太仓也发生了汽车“熄火门”事件,受损车辆达到4千辆,经检测,问题汽油氯含量严重超标;
今年5月,上海也有数百辆汽车因汽油质量问题受损。
魏传忠说,在以上这些油品质量事件中,涉案的企业主体,既有民营企业,也有国有大型石油公司,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形象受到侵害。这些违法行为既发生在生产环节,也发生在市场流通环节,而且违法手段愈来愈隐蔽,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给执法查处带来一定的难度。它仅靠一个部门,仅从一个环节入手,难以取得实效。
另据介绍,车用汽柴油质量发生问题,首当其冲的是影响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近年来不法企业擅自用化工原料和添加剂兑制、混配“调和汽油”,流入成品油分销市场导致车辆集中发生故障的事件,就给消费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由于兑制所用的化工原料含有有毒有害成分,并存在一定的挥发性,使用这种问题汽油,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同时,擅自加入的化工原料和添加剂对橡胶、塑料管件的腐蚀性没有进行科学评估验证,极易对车辆安全带来隐患。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和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来看,问题油品燃烧时会在发动机内形成沉积物,造成车辆启动困难、抖动、加速无力等故障,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长期使用问题汽油,容易对发动机造成损害,对这些故障发动机进行修理更换,也直接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
魏传忠表示,开展车用汽柴油质量提升行动不仅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消费安全的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
法制网北京8月2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