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网络团购餐券到实体店消费,可以享受折扣优惠,但消费后却被商家“拒开发票”,记者调查发现,团购消费不开发票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市民张女士在河北邢台一家饭店就餐后,店家以张女士消费的是团购套餐为由,拒绝为其开具餐饮发票:
张女士:从网上打印的优惠券是8折,吃完后他就说不能开,因为我这个享受折扣优惠了。
记者走访了当地多家参与团购的餐饮店铺,发现很多商家都在显著位置上注明了“团购不开发票”的字样,他们说利润太低、开发票不合适:
商家:已经五折了,再给你开发票有点不合适。
也有商家表示,如果要开发票,消费者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商家:你要非要的话,还得再交10%的税费,要不然我们就赔钱了。
记者查询了多家团购网站,发现多数网站都没有标明由谁来开发票。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消费者到商家消费,形成买卖关系,商家必须开具发票,否则将涉嫌偷税漏税。
河北光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商家不开发票,可以向消协投诉,向工商、税务部门来反映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