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鹿轩
本报驻温州记者 解亮
婴儿长到4至10个月,乳牙萌发,总想咬硬的东西,这时,一些家长会买来牙胶或“磨牙棒”之类的辅助工具,帮孩子锻炼咀嚼能力。
然而,在温州务工的徐某夫妇,怎么也没想到,自己6个月大的儿子,吃了某品牌的“磨牙棒”饼干后,还没几分钟,就被噎住了,最终孩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徐某夫妇无法接受突如其来的丧子之痛,随后一纸诉状,将该品牌“磨牙棒”的生产商、经销商和婴幼儿用品店一起告上法庭,索赔65.7万元。
6个月大的男婴吃“磨牙棒”饼干窒息身亡?
去年12月,徐某的妻子,在湖北老家生下了儿子小豪(化名),今年2月接到温州生活。
6月21日,徐某夫妇到市区某婴幼儿用品店买奶粉,营业员推荐了一种婴幼儿“磨牙棒”饼干,我们就买了一盒。
6月23日中午,徐某的妻子拿了一根“磨牙棒”给小豪吃。“没几分钟,儿子就被‘磨牙棒’噎住了。”
徐某夫妇吓坏了,立即送儿子去医院,可惜小豪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徐某夫妇认为,这种“磨牙棒”本身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磨牙棒”属于磨牙食品,不应当经婴儿口水浸泡就断裂,最终噎住了孩子,对此生产商有责任。
另外,经销商(也是外包装生产商)没有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这种特殊膳食用品的食用方法等;婴幼儿用品店在销售时,没有告知正确的食用方法,销售质量及外包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食品,也都应对小豪的死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小豪的死,与“磨牙棒”饼干是否有关系,成了双方争论的第一个焦点。
徐某夫妇拿出医院的病历,证明诊断结果为“异物吸入窒息”。
而3名被告则辩称,医院出具的病历,只显示“因异物吸入窒息”,这个“异物”并不能证明就是“磨牙棒”(尚未进行尸检),况且小豪是在窒息之后20分钟才被送到医院的,这说明是家属原因导致死亡结果发生。
双方争辩不下,最终一致同意,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小豪进行死因鉴定。
生产商、经销商和婴幼儿用品店都说婴儿的死与己无关
至于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生厂商认为,他们的“磨牙棒”,生产和销售都是符合国家的标准。另外,“磨牙棒”是饼干配方,只是比普通饼干硬一点,不算特殊膳食。
经销商提出,如果家长喂养不当,任何食品都有可能造成食用危险。
他们要求小豪的母亲,还原当时的场景。
小豪的母亲做了一个左手抱孩子,右手喂食“磨牙棒”的动作。“我当时就让儿子坐在我腿上,我就喂他,没过一会儿,他就噎住了……”她说。
这时,“磨牙棒”的生厂商又质疑,婴儿的母亲当时可能就没有抱住婴儿,让婴儿自己躺着食用磨牙棒,造成这个结果。
对于这样的辩解,徐某夫妇显得非常气愤。
至于“磨牙棒”的产品包装,以及婴幼儿用品店销售时,有没有尽到说明义务,双方也是各持己见。
徐某一方认为,经销商没有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食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而婴幼儿用品店在销售时,也没有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
经销商拿出一盒新的“磨牙棒”饼干,指着饼干盒底部说,“这里已经很明确标明了注意事项,磨牙饼干适宜4-10个月大的婴儿使用,我们没有任何过错。”
婴幼儿用品店则拿出了徐某夫妇当天到店里购买“磨牙棒”时的监控录像,称徐某拿着“磨牙棒”饼干,看了大约半分钟,足以推断他看到了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不过,监控录像只有画面并无声音,对于营业员是否已向徐某夫妇告知注意事项,婴幼儿用品店无法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