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钊 本报讯 8月19日晚,福州张女士和自己的妹妹在某百货LV专卖店分别选中了一款LV包。回家后,家人发现新包拉链附近有些污渍。
随后张女士拨打了LV的售后电话,表示要过去换货,但是客服那边表示已经到了晚上10时,专卖店关门了,建议第二天到门店处理。第二天,张女士一早就到了LV专卖店,店方表示,包有用过的痕迹,拒绝换货。
张女士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用过这款包,因为没有时间去用,不可能半夜提着新包出去逛。
昨日,LV专卖店相关人士表示,“19日晚9点后才卖出去,20日一大早就拿来退货,按照常理,消费者张女士确实没有时间把包拿出去用。但是销售出去前,包应该没有这些污渍。至于这些污渍怎么来,不好判定。”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保持原销售状态的货品,可在第一次购货日起三十天内,凭原始购货单据及原包装在专卖店替换等值的其他货品。”该人士表示,张女士的这个包并没有保持原销售状态,所以店方无法为其换货。
而在现场调解的工商12315调解员也表示,消费者和商家现在各执一词,主要是不能鉴别污渍来源。消费者可以找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取证,才能更好地维权。同时,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还提醒消费者,购买名贵商品前,最好要仔细确认商品情况,保证自己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