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4日电(记者杜海涛)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
2012年第二季度,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50301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47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627次。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广告,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1个、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5个,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23个。
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期公告汇总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0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进行了公告。它们是: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好视力眼贴”、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关节痛消贴”、湖南爱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茸大补膏”、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双红活血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晶珠双活)、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前列清茶”、广州陈李济制药厂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郁金银屑片”(广告中标示名称:国药710)、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金龙补肾合剂”、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奥复康片”(卫食健进字(2001)第0021号)、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维妥立牌天然维生素E辅酶Q10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全新太Q10软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