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行业的一些离职业务员,利用自己对“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熟悉的便利条件,竟在网上倒卖“家电下乡”标识卡,牟取非法利益。
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就曾是某品牌空调的业务员。据高某交代,他利用自己过去的关系,将案值数百万余元的“家电下乡”标识卡从制造企业倒出来,通过网络媒介,以每张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给家电销售商。涉案交易金额数百万元,获利20余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因为有些城市户口的人也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但是不能享受补贴,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大量回收标识卡,拿到农村财政报销,享受最高限价13%的补贴,赚取其中的差价。如以2000元的家电下乡电冰箱来计算,收购标识卡的价格一般在40元左右,但如果拿回去报销,按13%的比例算,可获得260元,每卖出一张卡,卡贩子就可赚取220元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