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房产频道 段红彪)买车位还是租车位?这是很多有车的业主都在纠结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很多小区的二手车位都出现了较大涨幅,而不少投资客也开始从“炒房”转而投向“炒车位”。售价和租金的不断上涨,使得不少业主越来越趋向于在购房时一次性购入车位“以绝后患”,但是,买来的车位却没有产权,这也成了不少业主遇到的闹心事。
15万买来车位70年“使用权”
“姐,车位开卖了,15万一个,70年产权,合下来停车费一个月还不到200元,比周围小区的停车位月租便宜多了,你赶紧来吧。”7月中旬,刚刚在北京通州百合湾嘉园买房不久的小辰接到了楼盘销售的电话,称车位已经开卖,而且买的人还不少。
虽然15万元的价格比小辰的心理价位高出不少,但是为了能有一个固定的车位,小辰还是决定抽周末的时间去看一看。在百合湾嘉园的售楼处,小辰确实看到不少前去咨询和购买车位的业主,但是没等小辰交钱,已经有熟识的业主悄悄提醒她:车位没有产权,只是租赁性质。这让已经准备出手的小辰大感诧异,决定等了解清楚以后再买。
几天后,小辰在百合湾嘉园的业主聊天群内看见,一位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发帖称感觉自己被骗,并提醒准备购买车位的业主要“小心为妙”。这名业主的经历一时间也成了诸多业主口中的“前车之鉴”。
该业主在帖子里称,当时销售说车库15万一个,业主都在抢,再不来就没有了。想着买了房也不能没有车库,就决定去售楼处看看,没想到刚到售楼处就直接被销售催着交钱。这名粗心的业主赶快选了位置交了钱,而直到他向销售索要发票的时候才被告知,百合湾嘉园小区地下规划的是防空洞,开发商暂作车库使用,业主没有产权,也不能开具发票。
15万元,交的只是70年的租赁费用,以后每个月还要再交80的管理费,这名业主这时才大呼“被骗”,连产权都没有,这哪叫买车位?
更让这名业主觉得诧异的是,等到销售拿来合同,他发现合同上写的使用权也只有20年,并不是销售所说的70年,对此,销售解释说按国家规定只能签20年的租赁合同,不过剩下的50年开发商会按照口头约定让业主继续使用。
律师:租期超过20年部分无效
近日,笔者以购买者的身份前往百合湾嘉园售楼处咨询车位问题,不过销售员小姜告诉笔者,该小区住宅楼的地下车位“只卖了一两天就没有再卖了”。而对于停止出售的原因,小姜只含糊地说,可能开发商觉得市场回暖,打算等到价格上涨以后再拿出来卖。
“我们的车位卖得特别火,有的业主一下就买了七八个车位,都留着作投资用。”小姜说。
当笔者问起车位的产权归属时,小姜坦言,由于小区地下属于人防工程,因此车位并没有产权,只能以转让使用权的方式“卖”给业主。
“我们合同里按照规定只能签20年,但是您放心,剩下的50年随便您使用。”小姜斩钉截铁地向笔者保证。
尽管开发商信誓旦旦,但是70年的租赁合同真的靠谱吗?
据中新网房产频道了解,在一个项目做土地规划时,就已经规定了地下停车位以及地下人防工程的面积,具有产权的停车位可以出售,并办理产权证。同时,地下停车位的最长产权年限为50年;一些商业办公立项的项目,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甚至更短。
中新网房产频道发现,目前有部分开发商把属于人防工程的面积,甚至是建筑物地下空间改造成停车位,以“长租50年”或者“转让使用权”的名义“卖”给业主。但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只有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地下停车车位,才可以合法、安全地购买。
《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王泽希律师也表示,业主和开发商签署的长期出租停车位合同,按照《合同法》,超出部分是无效的,而所谓的“转让使用权合同”,虽然换了个名词,但在实质上还是属于出租,因此超过20年的部分同样无效。
据中国广播网6月26日报道,连云港市的翁女士今年4月就以签署《瀚海国际香缇花园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租赁协议书》的方式“购买”了一个车位。而当她得知这样的协议属于违法后,当即向开发商提出退款,但是遭到了拒绝。
对此,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监查处沈处长明确表示,按照法律法规,人防工程不允许买卖、赠人,而且必须要经过人防主管部门同意,瀚海国际擅自变相出售人防工程的行为违反规定的。
针对当前部分开发商把人防工程当作车位出租或变相“卖”给业主的做法,沈处长也提醒广大业主不要上当。首先,一旦出现法律纠纷购买者很难得到保障。其次,开发商如果未经批准擅改工程,出现卷款逃走的情况受害最大的仍是业主。(中新网房产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