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综合报道】 据经济导报消息,济南消费者毕皎接连买了两个苹果ipod touch4,出现故障后,客服人员的维修方案都是“以旧换新”,不过新机保修期却要按旧计算,这与我国的“三包”规定明显相悖。于是,毕皎将苹果告上法庭。
该案的代理律师、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立武介绍,8月1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此予以立案,意味着中国第一起针对苹果售后维修服务霸王条款的诉讼拉开序幕,案件将于9月14日开庭。
对于此前所述的保修期问题,毕皎的看法是“既然是更换新机,且产品的序列号都不一样了,为什么不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计算期限,而是按照已经交回的旧机折算保修期限呢?”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中心副主任王致远对此表示,我国对手机‘三包’有专门规定,依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期内换货,‘三包期’应当重新计算。企业的规定不能和国家的规定相冲突,任何性质的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都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
对此问题,苹果方面的解释是,以旧换新是苹果特有的维修方式,被称为置换式维修。但毕皎说,但何为“置换式维修”?毕皎表示不能理解。
毕皎购买苹果产品的济南乐动数码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表示,消费者对返厂换新的理解有误。“只有15天之内才是换新机,保修期内返厂换新,并不是换新机,只是换的零件,机器的外壳都没有换,所以保修期是按照之前的计算。”对这样的说法,毕皎也并不认同,“很明显是个新机器,而且新机上的产品序列号都是不同的。”
随后,经济导报记者致电苹果客服进行求证,被明确告知,如果产品进水等故障,需要技术部检测后返厂换新,换新后的产品保修期是从取机之日起3个月。
在此案的起诉状上,苹果的生产商、销售商、维修商都被列入了被告。该案的民事起诉状极为简单,主要的诉讼要求是,判令被告将为原告更换的苹果ipod touch4的保修期限更改为自取机之日起一年。
马立武称,该案本身比较简单,事实和依据也很清楚,并没有标的额的争议。关键在于要纠正苹果在中国的这种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