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8月2日电(贾真真)8月1日,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全面强制施行,新规要求,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这类字样。2日,记者在河南省郑州市走访了各大商场、街头的婴幼儿用品店和服装批发市场等处,发现严格执行该标准的店铺屈指可数,大部分商家对新规充耳不闻。
当日,记者首先走访了郑州市多家街头店和大型服装批发市场,发现大量婴幼儿服装都不符合A类标准规定,几十元的标价虽然较商场专卖店的童装低廉,但质量让人十分担忧。
在郑州某大型服装批发市场一条主营婴幼儿服装的店铺街内,店内店外的货架上,婴幼儿服装和用品琳琅满目。沿着街道一家家查看,记者发现除了少数品牌的贴身婴幼儿衣物是A类之外,其余的几乎都是B类、C类,更有许多衣服甚至没有安全类别的标注,厂家地址不详,联系电话仅为一个手机号码。当然,这些衣服的售价跟商场里比起来要便宜得多,标价几十元的衣服,还能打个四折左右。
低廉的价位吸引了许多家长来给孩子挑选衣物。对于8月1日起婴幼儿服装标准的强制推行,许多家长表示并不知情。一位给自己1岁孩子买衣服的郑女士称,自己一般是认准牌子买,摸手感,看做工,“我想着只要是正规厂家出的,应该都没有问题,消费者那么多,真有问题他们也经营不下去呀。”
而大多数的家长则表示,既然衣服便宜,就不可能要求太高,只要能穿,不出健康问题就行了。“商场里的童装可能会好点儿,都会标注‘A类、GB18401 2010’字样,但价格也贵啊,一件好几百,婴幼儿长得那么快,一般一件也就穿几个月。要是件件都买贵的,一般老百姓那可真养不起孩子了。这些童装孩子们都在穿,没事的。”看到记者在询问,一位名叫吴玉林的市民摇摇头,语气略显无奈。
按照许多受访市民的想法,价格昂贵的童装专卖应该更让消费者放心一些,但记者走访了数家商场婴幼儿专区店铺发现,情况虽然略好,但同样不容乐观。
在二七商圈某大型商场的婴幼儿用品专区,记者走访的十数家婴幼儿专卖店里,竟然只有几家达标。而其他大多数的店铺在安全类别一栏里均标为B类。虽然安全级别不达标,但这些衣服的售价并不低,单件夏装大多标价在百元左右。
在金水区某大型商场的婴儿专区,记者面对的情形要稍微“好些”:标价数百元一件的婴幼儿童装里,A类占了大多数,但奇怪的是,同一品牌的婴幼儿服装里,有的是A类,有的是B类。对此,店员解释称,贴身衣物一般都是A类的,而外套因为会染更多的颜色,设计更多的造型,所以,用料方面会按照B类标准。但记者也发现,在几家婴幼儿用品店里,即使是贴身衣物也是A类和B类掺杂。
记者在某店铺看到一件标价为近400元可供一岁左右孩子穿的小衬衣,标签上面标注的安全类别为B类,当记者质疑说,这样的衣服不是也要贴身穿吗?店员虽然解释不清,但也称都是品牌衣服,衣服质量绝对保证安全。
一位在商场里为孩子挑选衣服的张晓华女士听到质疑,也表示了自己的不满:“这衣服比大人的衣服还贵那么多,竟然连最基本的婴幼儿服装标准都不遵守执行,很让人愤怒。”
张晓华说,虽然感觉有些吃力,但全家都是在尽自己所能多买几件贵的给孩子,现在婴幼儿食品等总出问题,总以为贵的相对来说会更安全一些,没想到贵也没贵出合理来。
2011年,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出台,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新规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婴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0~3岁的儿童用纺织用品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新规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也就是说,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用纺织用品,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