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示“特价”却没有依据、降价销售商品不使用降价标价签……近日,杭州市物价局对夏令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杭州市物价局自7月16日至8月20日,在杭州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夏令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以空调、电扇、凉席、太阳镜、驱蚊产品、防晒护肤品、饮料、冷饮制品等时令商品和游泳服务为重点,对全市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及提供游泳服务的运动场馆开展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杭州大厦、世纪联华、家乐福、沃尔玛黄龙店等大型商场超市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明码标价普及率达100%。促销行为也较以往更趋规范,宣传海报上不再出现“大甩卖”、“清仓价”、“惊爆价”等模糊标价的字眼,取而代之的是明确的促销时间和折扣价格。
相比之下,一些中小型超市及专业市场明码标价状况不容乐观,或多或少地存在标价缺失和不规范现象,如有的商品标价缺失、有的标价内容不全、有的降价销售商品未使用降价标价签等。检查人员对发现问题的商家立即实施限期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
除明码标价问题外,检查人员还发现了3家单位涉嫌较为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是某电器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在对“伊莱克斯”等两款电风扇及一款“容声”冰箱进行促销时,标示的“特价”与促销活动前的实际成交价格相同,涉嫌虚假“特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杭州恒基眼镜有限公司解放路店,在对“浪卡”、“真维斯”、“雪曼诗”三款太阳镜进行促销时,标示的“原价”高于促销活动前的实际成交价格,涉嫌虚构原价;杭州冠洋体育场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定安路游泳馆,执行的游泳票价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涉嫌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
目前,上述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价格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