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单和商品实际价格不符,家乐福再现“价格门”。昨天,昆明市盘龙区工商局通报称,家乐福超市东华店近日发生一起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经过调解,最终消费者获购物差价10倍赔偿。
消费者李女士到新开张不久的家乐福超市东华店购物时,发现超市内的商品实际销售价格与该超市宣传单上所印的价格不一致,比如:卷心菜宣传单上的价格是每公斤0.7元,而货架上的标价是每公斤0.9元;生姜在宣传单上的价格为每公斤4.8元,而货架上的标价是5.8元。李女士遂投诉到盘龙区工商东华分局要求查处。
东华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消费者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超市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因该超市新开业,工作人员都是刚招的,对业务不熟,才发生了部分商品实际销售价高于宣传价的情况。于是,该店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做了道歉,并按照消费者要求,对高于宣传价格多收的1.2元钱做了10倍赔偿。
由于该超市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由于无违法所得,未造成损害,东华分局执法人员本着“首违不处”的原则,向该超市进行了宣传教育。并针对家乐福东华店的此次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责令并监督该超市对售价不一致的现象及时进行了改正。
另讯 记者获悉,近期,在螺蛳湾商贸城开展的打击假冒侵权行动中,昆明市工商局商标处近期查获一批价值8.5万元假冒名牌商品,涉及涉嫌侵权“LV”商标女士包85个、涉嫌侵权“Gucci”商标女士包85个,目前此案已由市工商局商标处立案查处。(记者郭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