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高层:不同意我的条款,就别坐我的航班
焦点争锋:自定自罚,维护秩序还是变相“拒载”
由于航班延误,哈尔滨的刘女士索赔了200元,6月28日她再次预订春秋航空机票时,发现其被列入春秋航空的“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即俗称的“黑名单”,无法购买机票。
7月18日,春秋航空高层对此事强硬表态,称如果旅客不能认同春秋航空的服务条款,那就请旅客乘坐其他航空公司航班。
【旅客不解】 曾索赔200元上了黑名单
近日,多名乘客因“航班延误8小时,索赔200元被拉入黑名单”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据报道,今年4月30日,刘女士购买了春秋航空上海浦东至哈尔滨的航班,计划当天下午5时起飞,不料飞机晚点。
后来,机场广播通知该航班登机口改变,乘客携大包小包来到新的登机口,却连飞机的影子都没看见。约21时许,飞机到达登机口,由于不满春秋航空在延误期间的表现,大部分乘客要求春秋航空赔偿,否则拒绝登机,春秋航空最后答应每人赔200元。
今年6月28日,当刘女士再次在春秋网站上购买机票时,网站显示“你的资料被锁定,请联系客服”。在联系工作人员后才被告知,她被列入了“黑名单”。据了解,和刘女士同样遭遇的,还有乘坐该航班的其他多名乘客。
【春秋表态】 解禁须承诺不再过度维权
7月18日,春秋航空发言人张武安证实确有其事。张武安称有小部分旅客在飞机抵达后仍然长时间拒绝登机,索要赔偿。最终,航班延误了约8个小时。“这是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旅客的索赔要求是不合理的。”
对“黑名单”的界定,张武安说,只有实施霸机、打骂员工等行为的旅客才会被列入这份名单,当天也只是极个别旅客被“上榜”。目前,这一名单上的旅客“非常少”,且只要旅客向航空公司承诺不再采取类似过度维权方式,随即会被解禁。
【高层坚持】 不同意条款,就别坐我的航班
春秋航空董事长王正华(微博)指出,春秋在旅客订票之前,以非常醒目的字体提醒了旅客“延误不赔偿”等一系列差异化服务条款,一旦遭遇延误,旅客却对这一条款视若无睹,违背了自己的承诺。
“把这些客人的名单放进电脑,他来买票的时候,我就给他鞠个躬、敬个礼,我们能力比较低,没有能力给你服务。 ”王正华表示,他没有提供 “霸王条款”,只要旅客同意了条款,就请来坐春秋航班。如果不同意该条款,那就请选择其他航空公司航班。
热议
维护秩序还是变相“拒载”?
究竟是因获得补偿而遭遇“拒载”,还是因过度维权而受到“惩罚和警示”?对春秋航空将旅客列入“黑名单”的做法,社会的看法不一。
有评论认为,作为面向公众的公共运输企业,除非有法律明文规定,航空公司没有理由拒载旅客。也有舆论认为春秋航空的做法不无道理,旅客过度维权将直接危害航空秩序。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尚缺乏相关立法,导致国内航空公司自定自罚,对旅客的赔偿等问题较为随意。 “‘黑名单’的确定、使用、取消及管理都需管理部门予以审定和明确,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才能杜绝乱象,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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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也有黑名单
2008年9月,一名厦航离职的航空安全员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将厦门航空公司起诉至法院。这起全国首例 “航空黑名单”案去年1月6日在北京市开庭审理。
据原告范后军介绍,他于1993年至2004年在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2004年,公司在其生病期间无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2005年初,厦航以书面形式发函给各航空公司福建营业厅和机票代理处,要求拒绝向范后军出售机票。
范后军认为,厦航剥夺其乘坐飞机的权利,不仅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对其人格尊严带来极大伤害。因此,他要求厦航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共计60826元。
在庭审中,厦航代理人答辩称,范后军不认真对待工作,并曾采用过激言行威胁恐吓领导,如果让范后军乘坐厦航航班,有危害飞行安全的可能性。厦航从维护飞行安全的角度拒绝其登机,并不侵犯人格权。
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宣判,范后军败诉。
■综合新华社、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