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慕华)特价、赠品不“三包”,无三包凭证不“三包”……类似的免责条款,是否违背《三包规定》?消费者如何据理力争?昨日,市消委会点评相关霸王条款称,无三包凭证、特价、易损件统统不纳入“三包”范围,都是“三包”服务中典型的免责霸王条款。
投诉▶▶无购机证明不保修属霸王条款
一位消费者向消委会提供了一份电热水壶厂家制定的《产品说明书》涉及的“产品保修”规则中,对不属于“三包”免费保修服务范围约定的多项免责条款,其中的免责条款之一,是指无三包凭证或购机证明的产品。对此,东莞市消委会副秘书长邹杰指出,此条款,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已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减轻自己依法应承担“产品三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三包规定》第17项规定中,“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确实已纳入不实行三包的情形,但商家、厂家本着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角度,对自己销售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是不能排除的。只要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是正品,本案就是电热水壶是该厂家生产的正品,非假冒产品,且消费者能有效举证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者(包括产品的售后服务中心)、生产者依法就应承担三包责任。
“就本案而言,此条款涉嫌偷换概念。”他指出,《三包规定》明确的是三包凭证和购机证明均无的情况下,产品不享受三包,但此条款却将不享受三包的情形扩大为无三包凭证或无购机证明,以此减轻修理者和厂家自身必须承担的三包义务,限制消费者享有的“三包”服务的权利。
提醒▶▶条形码或会员卡可查出售信息
既然消费者已无法提供三包凭证或购机证明的产品,那如何举证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
对此,邹杰指出,大部分产品的条形码或相关的“批次”信息,是厂家标注产品生产期限的主要标识。据此,修理者或厂家能有效分辨产品是否是自己制售及在三包有效期内。 另外,当前不少商场或家电推出会员卡制度,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都是刷卡积分消费的,负责任的商家,也能通过查证消费者的会员卡信息,能有效分辨产品是否在商场消费和消费日期,据此作为履行三包责任的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