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16日电 (记者张远)“3个小时内到珠海砍你!”这是一名网购买家从卖家得到的回复。
今年早些时候,广东省珠海市段先生网购一部手机后认为是水货,多次与卖家沟通,退货未果后给了卖家“差评”,不料卖家带着3名同伙从深圳驱车来到珠海,将买家砍伤。7月6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卖家暴力伤人违法,毋庸置疑。缘何因一个“差评”砍人,引人深思。
近年来,在网络购物平台上,买卖双方因为购物体验评价博弈“出位”似乎愈演愈烈。此前媒体报道,一些买家给“差评”后收到卖家寄“寿衣”“大粪”报复,一些卖家遭恶意买家或同行“差评”威胁,送现钱送实物乞“好评”消灾。
评价机制本意在给予网购市场对称信息,优化市场。而从实际情况看,这一评价机制实效不佳,甚至将买卖双方推向对立面。
从买家角度看,个人地址、电话等个人隐私掌握在卖家手中,买东西收货,不给不行。不少人担心在给差评、中评后遭卖家电话、人身骚扰、甚至“杀身之祸”,从而难以做出客观评价。
从卖家角度看,买家评价直接关乎网络店铺经济利益,一个差评会令店铺信誉蒙上污点,今后生意难做。如遇到买家“敲诈勒索”或同行恶意差评,解释无力,心中实在窝火。
买家受制卖家,卖家受制评价,买家又决定评价,如果交易一旦不和一方心意,双方对立似难避免。
交易纠纷中,究竟是“买家太过分”,还是“卖家太奸诈”,还需有第三方监管、评估后说了算。现有平台尽管设立了买家对交易投诉、卖家对差评申诉的机制,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让仲裁机构更有效、更公正,使申诉维权的渠道畅通,是让买、卖双方化解矛盾的关键。
网络购物市场繁荣,已不是新生事物,仅依靠传统商品交易的法律规范市场远远不够,制订有针对性的法律也是当务之急。一个让买卖双方都信服的准则,是化解矛盾的根本。
另外,简单的好中差和打分评价机制对于广大消费者存在着不确定的尺度理解差异,可能存在误导。应该探索其他方式,如文字描述等,寻求评价方式的突破,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交易细节,又不致促成卖家间的恶性竞争。
建立更优的评价机制,买家卖家才是真正的“亲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