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法院昨开审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实习生 卢霞)如果市民看到鱿鱼、牛百叶等水产冻货色泽出奇的鲜艳白嫩好看,那您得多留一个心眼——在芙蓉区马王堆海鲜水产批发市场做生意的倪观配和罗某夫妇,从他人手中购入“双氧水”(过氧化氢)和“工业用火碱”(又称烧碱)后制成水溶液,用于浸泡牛百叶、毛肚、鱿鱼等食品,制作出“水发货”并对外进行销售,短短一年的时间就生产用“双氧水”和“烧碱”浸泡而成的有毒有害食品1万余公斤,销售金额过20万元。
昨日上午,芙蓉区法院开审这起刑事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当庭判处倪观配和妻子罗某、侄子倪某3人两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至两万元不等。
为了“好卖些”生产“水发货”
2011年3月,从广东来长的中年夫妇倪观配和罗某在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海鲜批发市场租了门面,开了一家水产冻货经营部,销售鱿鱼、牛百叶等食品,并雇佣自家侄子倪某帮忙。
“听说用双氧水来漂洗牛百叶、鱿鱼等水产品,看起来更加白嫩,色泽更加鲜亮;用火碱浸泡则可以增加水产品的体积和重量。”为了让牛百叶等“更白些”、“好卖些”,在明知有毒有害的情形下,他们利用双氧水漂白、工业用火碱制作“水发货”,然后销售至长沙及株洲、湘潭等周边地区,每日几十公斤至数百公斤不等。
庭审中,倪观配这样辩解:“我每次漂洗后都用自来水清洗,应该不会有毒了。”
全家人从来不吃自家的水产
真的不会有毒了?未必。据了解,制作“水发货”过程时,他们都特别注意,穿雨靴、戴手套,不让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加有双氧水的水滴,因为“一旦溶液溅到衣服上就会马上有个洞”,且全家人从来不食用这些“水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