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烨
本报记者 屠知力 摄
名牌包琳琅满目、高档皮带摆放整齐、高端羊毛衫挂满橱柜,与正规商场里售卖的包包、皮带、羊毛衫等不同,这些产品都是不具有知识产权或相关品牌拥有权的高仿真品。
7月12日,上海市相关执法部门对位于福建中路377号和天津路502号的民宅进行了突击检查,并从民宅中查获了大量执法人员口中的“假名牌”、“仿真品”等。截至本报发稿,官方部门尚未统计出这些“假名牌”、“仿真品”等具体金额。
长期打假开始
据了解,本次行动是由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和南京东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举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持南京东路步行街及周边地区正常的商业秩序。有关执法人员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在南京东路及周边部分地区,相关执法部门一直在长期进行打击售假窝点的行动,取得的成效也不低,“这次就是长期打假行动中的一部分”。
不过,有消费者发现,尽管近年来不断对售假贩进行严打,但仍能在一些品牌商店门口见到“黄牛”拉客的情况。媒体报道的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3年,上海当地官方媒体就披露了有关路段出售假名牌的现象,这之后,几乎每年,都会出现类似的报道,不仅有南京路段,淮海中路、陕西南路等路段同样存在公开的售假现象。
近期,记者在淮海中路、陕西南路等路段调查发现,售假贩不仅形成了明确的分工,甚至可能还存在一条从国外延伸到国内的制假售假产业链——原料来自于品牌所在国或代工厂“用剩下的边角料”、加工地点或为韩国、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地区等,销售窝点则一般放在不易察觉的民居里。
“出现售假现象,甚至屡禁不止,首先在于售假产生的高利润。如某假名牌包包,利润一般为6倍到10倍不等。”上述执法人员对本报表示,“其次,南京东路等路段客流非常多,在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价钱低等因素作用下,确实产生了客观的市场需求,甚至有不少国外公民都会去一些民宅去购买假名牌。”
“同时,对执法部门来说,取证越来越难。”上述执法人员举例说,“一些售假窝点,从进民宅所在的小区,到民宅购买产品,途中都会有摄像探头,了解消费者和执法人员的一举一动。”
房东也该处罚?
复旦(微博)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标法专家王俊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不可否认,假名牌市场确实有相当大的群众基础,尤其是,部分消费者存在消费心理误区,甚至有‘虚荣心’作祟。”
“但殊不知,售假行为是对知识产权的严重侵犯,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同时,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假名牌没有售后服务,甚至,一些伪劣的原材料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影响,且一旦发生这样的不良影响,甚至无法追责。”王俊表示。
王俊建议,针对买卖假名牌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不能出现“走过场”的行为。同时,一方面,从源头上斩断售假窝点的种种利益联系,完善、补充有关法律条文;一方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培养消费者在尊重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识。
需要追责的或许不止售假贩等违法人员。“如果房东明知售假贩利用其居所在进行售假行为,或明知存在违法行为,却依然提供住所,公安等部门就可以对提供住所的房东进行行政处罚,即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不过,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必须确定,房东与售假贩之间确实有利益联系,或房东确实是‘知情者’。”东南大学法学院律师张马林说。
上述执法人员同样表示,对明知存在售假行为的房东确实可进行行政处罚,但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有难度”,“比如,接到电话后,房东往往会拒绝前往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
对此,张马林说,“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有关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执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