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然)端午节临近,“故宫督造1880元一盒的天价粽子”引发热议,有网友将粽子与此前故宫的13重门联系,冠名“天价粽子门”。“天价粽子”到底是不是“故宫督造”?
昨天,故宫方面就此回应称:生产该粽子的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获得“故宫督造”授权的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合作关系。但该公司生产的“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博物院备案存档。
故宫官方表示:2002年10月18日,北京故宫紫微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汇力发公司开发、研制、制作故宫宫廷系列食品,产品须经我院确认后,可使用“故宫督造”字样,使用期限为10年,有效期至2012年10月18日。后来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汇力发公司生产此类产品的合作厂家。
故宫称,2009年御茶膳房公司就曾因授权问题,引起监管部门和社会的关注,当时故宫博物院为清理授权开发行为,规范经营运作,曾向汇力发公司发函要求终止合同,但2010年,御茶膳房公司、汇力发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御茶膳房公司依照与汇力发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取得的授权合法有效,御茶膳房公司生产的此类产品可以使用“故宫督造”字样。经法院主持调解,合同继续履行至有效期结束。
但故宫方面昨天表示,经核实,本次媒体报道中提及的该公司“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事先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博物院备案存档。
■新闻事件
粽子披“故宫外衣”引争议
1880元,这是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天圆篮”端午粽子礼篮在其官方网站的售价。
虽然号称粽子礼篮,但1880元的价格卖的显然不仅仅是粽子。该礼篮包括6种口味24个粽子、五福饼1盒、茶宝1个、盖碗1个、竹筒茶1个、古越龙山十年陈酿一套,外加红色香包配饰1个。
一些团购网站关于御茶膳房公司的介绍称,“代表清朝皇室宫廷御膳的风味特色”,是“经故宫博物院特许经营创办的皇家礼食文化公司,且授予‘故宫督造’的印章”。
此前,有媒体报道,故宫御茶膳房公司一销售人员介绍,购买1880元“天圆篮”端午粽子礼篮的客户,拿货基本上在100盒以上,都是送领导、送客户的。
天价粽子消息一出,引发网络热议。有评论指出,清政府倒台已百余年,象征奢侈淫逸的宫廷特供早已灰飞烟灭,故宫已成人们凭吊过去的旅游点。借“故宫督造”来给粽子贴金,往往给人一种另类特供的感觉。
还有评论将粽子事件与故宫13重门相联系,冠以“天价粽子门”,并发出疑问:以文物保护为基本职能的故宫,还能有时间、有精力监管企业生产粽子?
更有网友指出,“天价粽子”的去向除送给领导,就是单位发了福利。买这么贵重的“粽子”送礼或发福利,有利用粽子打掩护变相行贿受贿的嫌疑,建议跟踪“天价粽子”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