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18日电(记者欧甸丘)记者18日从广东省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佛山市肉联厂猪血收购商陈全平承认在用于制作饲料添加剂的猪血中加入了工业盐。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当事人实行留置问询,将进一步查明陈全平是否在食用猪血中添加工业盐及问题猪血的流向。
据初步调查,当事人陈全平于2011年3月开始通过招投标方式从佛山市肉联厂等屠宰企业收购猪血,95%用于加工成饲料添加剂,另外5%用于加工成食用“猪红”。陈全平承认,在用于制作饲料添加剂的猪血中加入了工业盐等添加剂,但在食用猪血中未添加工业盐等添加剂。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陈全平实行留置问询,事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食品、副食品、果菜加工腌制、饲料生产用盐应当使用碘盐。
佛山市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斌说,目前佛山市肉联厂日屠宰生猪约1000头左右,产品主要供应佛山市禅城区,每头猪约产生猪血2公斤左右,该厂所产生的猪血近年来全部卖给陈全平处理。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陈旋说,目前已经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尽快查清问题猪血流向,同时督促各定点屠宰企业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从即日起,佛山市各定点屠宰企业必须自行购买食用盐用于新鲜猪血的加工,同时需做好台账登记,猪血收购人员不得自带盐等添加剂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