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多元的机票只退我180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和机场建设费,太不合理吧?”昨天,市民王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6日晚,他从网上订了一张机票,由于王先生临时改变行程,希望退票,但被航空公司告知只能退还180元的燃油附加费和机场建设费。
本月6日,市民王先生以830元的特惠价格从网上订了一张7日从北京飞往南阳的机票,由于行程改变,他不得不退票。然而,当他向航空公司提出退掉这张特价机票时,客服人员表示由于是特价机票,所以只能退给王先生180元的燃油附加费和机场建设费,600多元的票款无法退还。“这是我们的规定,全价机票可以退,特价机票不能退。”
王先生认为,航空公司的规定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对此,该航空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特价机票成功购买后,不得转签、不得变更、不得退票,如果退票只退已经代征的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网络售票也会在消费者购买时多次提醒。
随后,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低折扣机票越来越多地涌入市场,不同的航空公司对特价机票、打折机票的处理方式也各有不同,但大部分的航空公司在退这些机票时都会收取手续费,一般而言,购买的机票折扣幅度越大,手续费收取的数额越高,有些航空公司甚至明确规定3.5折以下购买的机票不能退票。
对此,北京凯亚律师事务所董来超律师告诉记者,买票后消费者与航空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客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客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时乘机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特价机票只是公司的促销手段,其本质上与普通机票并无不同之处。
航空公司单方面制定的关于特价机票不予办理退票的规定,不但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规定。董来超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种纠纷,一方面可与航空公司进行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另一方面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陈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