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现在想开车但不用买车的方式越来越多了,租车、代驾、试驾等等,不管哪种方式,事先得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某网站汽车版块的记者试驾跑车写体验,结果因多次违章被车主起诉。今天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实际上原被告并非相识之间也没有什么私交,原告之所以将车交给被告去试驾,完全是因为被告当时是新浪网汽车频道的编辑。作为交换的条件是在媒体上刊发试驾的体验,原告刘先生当时是汽车销售经理,他起诉说在2008年7月就将青年莲花竞速轿车一台借给被告张先生使用,当时被告表示自己可以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原告增加销售额。
这是汽车销售的一个惯例,被告收到这个车之后也出具了借条。此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拒绝归还,而且这辆车从2010年开始,存在多次的违章记录,所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定被告立即还车,所涉的违章行政处罚由被告来承担。
被告张先生的妻子出庭代为诉讼,并有多名张先生曾经的同事出庭作证,承认2008年7月新浪汽车频道已完成了对试驾、试车的宣传报道,确实发生过借用汽车的行为,但强调不属于个人行为,而是代表当时的公司行为,并向法庭出示了相关报道网页,表明已经依约完成相关报道。
而且在2009年3月由当时的网站员工将车还给了4S店,但是当时没有拿回这张收条,所谓的违章也是发生在还车之后,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没有当庭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