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信收“业务保留费”遭质疑
据新华社电近日,北京电信继移动、联通之后,取消了对手机用户的“话费余额有效期”限制。然而,这厢刚不再催促用户花尽话费,那厢北京电信却仅凭群发给用户的一条短信就开始征收“业务保留费”。
消费者不禁怀疑:运营商单方面发布一条短信,相关费用就得以开征,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专家:发条短信就开征不合理
北京电信手机用户近日相继收到短信通知称,从5月23日起,连续两个自然月未发生通信费用(未发生通话、短信、手机上网行为及未订购增值业务),出账费用为零的客户,从第三个自然月的1日起每天收取0.15元的“业务保留费”。
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家辉律师指出,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构成的是合同关系,而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运营商仅凭单方的短信通知就开始收费,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学教授王成补充说,从合法性的角度看,电信运营商是典型的公用服务公司,他们和消费者订立的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该条款无效。所以从法律上讲,运营商的这一做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北京电信:避免闲置不为赚钱
是否全国的电信公司都收取这项“业务保留费”?记者调查发现,北京电信此项收费是针对“零月租”的用户。而重庆、山西太原、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电信客服称,未收到类似收费通知,在当地没有提供“零月租”套餐服务,最低套餐资费标准为月租5元。
就这些质疑,记者专访了北京电信相关负责人。北京电信市场部产品经理潘海凌回应称,之所以开收“业务保留费”,是为了避免有效期取消后号码资源被长期闲置,或被不法分子囤积倒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