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福建对42家在产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抽验,共抽验胶囊剂药品177批次,合格产品170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6家企业,分别是: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咳特灵胶囊(110902);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雷尼替丁胶囊(111217);
福建延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地巴唑氢氯噻嗪胶囊(20110906)和胜红清热胶囊(20101201);
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公司生产的清火栀麦胶囊(101202);
福建建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尼莫地平胶囊(20111003);
金色年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氨维胶囊(11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