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多起虚报数据案件
平安财险等被点名警告
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记者从福建省统计局了解到,该局日前通报了近期十多起统计违法案件,其中,部分企业少报主营业务收入、少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多报商品房销售面积等,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
少报员工劳动报酬
据了解,少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成为多家企业的“通病”,其中,中国平安(微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上报的《劳动情况》报表中,少报2009年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2010年一季度单位从业人员季末人数,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莆田市统计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8000元罚款。
永泰县医院上报的2010年第二季度《劳动情况》报表中,少报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永泰县统计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7000元罚款。
此外,龙岩市易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报的2010年第一季度《劳动情况》报表中,少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龙岩市统计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8000元罚款。
虚报生产经营情况
在此次通报的企业中,多家房地产企业上榜。政和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月报表》中,少报2010年5月本年完成投资额上报数,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南平市统计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建瓯市绿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报2010年1-3月累计商品房销售面积,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南平市统计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
此外,福建鑫磊晶体有限公司上报的《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报表中,多报2010年一季度电力消费量,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宁德市统计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9000元罚款。福州孟晋织造有限公司上报的2010年1-3月《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中,少报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连江县统计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9000元罚款。福建省德盛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报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报表中,2010年1-6月累计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土地购置费数据均为不真实的统计数据,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莆田市统计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