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堂告示霸王条款苹果专卖店首当其冲 工商部门将走访南京西路商圈
见习记者 应思怡
本报讯见习记者 应思怡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促销商品,售出不退”、“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在市工商局叫停的首批20条霸王条款中,这些以店堂告示形式存在的条款就包含其中。记者随机走访南京西路商圈近20家商店后发现,对管理部门的叫停,有些店家履行到位,但仍有不少商家置若罔闻。
条款1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虽无明确告示实际普遍存在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对于特价、促销、打折商品不予退换的条款因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因此被认定为“霸王条款”。但记者走访发现,商家对于特价商品的退换政策区分于正价产品的情况却相当普遍。
在南京西路818广场内的欧时力专卖店,记者发现店堂内并没有张贴任何退换货规则的告示。店长吴小姐向记者表示,消费者购物前询问退换货规则,店员一般都以口头告知为主,购物后消费小票上有详细说明。随后吴小姐向记者展示了一张印有退换说明的小票,其中第四条明确标注:“任何特价货品恕不退换”。
吴店长解释,欧时力品牌很少进行折扣特价活动,因此消费者使用这一条款的情况并不多。但既然如今工商部门颁布了禁令,她会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争取早日对此作出调整。
随后记者又在南京西路上的Dickies专卖店中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条款2促销商品售出不退
多用于针对临保食品
在售卖杂货商品的“一伍一拾”品牌店中,店员告诉记者,他们这里主要的促销商品便是一些接近保质期限的食品。而对于这些促销食品,一般都是售出不退的。
记者采访后,“一伍一拾”店方表示,将尽快上报到公司进行政策修改。
条款3折扣商品不退不换
仅少数将其印在小票上
记者走访了南京西路商圈的优衣库、H&M、A&E等服装专卖店后发现,这些商家的退换货规则通常都没有正价与折扣商品的区别。详细说明也都以告示形式明确张贴在柜台收银处。
但在南京西路818广场一楼的奥维仕服装专卖店里,记者却没能找到任何退换货告示。自称店长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关于退换货的规定都是打印在收银条上,只有购买产品之后才能看到。在一位刚买完单的消费者手中,记者看到退换货说明“已售折价商品,恕不退换或退款”以及“本公司有最终决定退换权”。
店长表示,对于新出台的禁令他们并不清楚,对于记者反映的情况他们将及时向公司进行汇报,但具体何时才能开始实行新政策,还得由总部统一部署。
条款4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
苹果产品首当冲
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服装、鞋帽类商店对包装或外观有损坏的产品会视情况来决定能否退换。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规定时间内店方都会予以退换;对已经穿着或者磨损到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就无法退换货。
但记者在苹果产品专卖店里却发现了这条“霸王条款”的存在。一位客服人员向记者介绍,在产品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对于已售出但未开封的数码产品,顾客可以进行退货,但店方要收取300元费用;而对于那些已被开封的产品,在顾客还未使用前提出退货,则必须收取600元费用。
这位客服表示,这一条款目前仍适用于所有苹果产品。但面对新的政策,他们还得经由门店上报至中国总部,在上级部门批示后作出相应调整。
》工商说法
南京西路工商所何所长表示,促销商品同样是店内出售的商品,店方对此一概实行“售出不退”的政策实则是规避了自己的责任,如果这些促销商品有着质量问题,店方仍然承担退换义务。
何所长还向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开始了对于20条“霸王条款”的整顿行动。从昨天开始,他们逐一走访南京西路商圈各个商店,一旦发现店方仍存在“霸王条款”的情况,就将立即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于15至30天内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